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案情简介:李某于2002年进入某学院工作,为学院事业编制人员.2013年1月,学院与李某签订了《岗位聘用合同书》,聘请李某在其文学与新闻传媒学院教师特聘科研岗位工作,双方约定聘期从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聘用合同期限届满合同即行终止.2014年1月,李某破格晋升教授.合同到期后,学院未与李某续签聘用合同.2012年9月,李某的研究项目被四川省社科联立项为外语项目,获得资助经费1万元,完成时间为2015年12月,后李某申请该项目延期结题.2014年6月,李某的研究项目被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