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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反腐倡廉的成效,取决于制度的制定,更取决于制度的执行。高校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是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效果的前提和保证。制度的执行力则是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成功的关键。树立制度的权威性,增强制度的震慑力,提高制度的执行力是高校反腐倡廉亟待解决的重点课题。
【关键词】高校 反腐倡廉 制度执行力 问题 对策
【基金项目】黑龙江省教育厅2012年度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编号1252 lz08。
【中图分类号】D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2)08-0013-02
在我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高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则是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它涉及教学、科研、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方面面,是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高校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框架基本形成,但还有诸多不尽人意之处,存在理论研究不深入、求实对策不多、反馈评估机制不通畅、很多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没有达到预期成效等问题,执行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因此,树立制度的权威性,增强制度的震慑力,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就显得十分迫切,成为亟待解决的重点课题。
一、高校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低下原因分析
当前,高校不同程度地存在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不足的问题,有的还很突出。因此,只有找准问题,分析原因,才能对症下药。
一是制度设计不尽科学。反腐倡廉制度本身存在缺陷是造成制度执行力不强的重要原因。因此,反腐倡廉制度的设计要具有明确而清晰的内涵,要立足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和关键环节,立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立足本校党风政风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根本原因和主要症结,查找制度缺失和漏洞,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不能照搬照套上级或外地已有的制度。
二是制度缺乏可操作性。一些高校满足于制度的制定,却未将静态的制度转化为动态的实施机制,存在以下诸多现象:有的制度内容原则多、号召多、泛指多;有的制度政出多门,甚至制度之间相互矛盾;有的制度主体不明,责任不清;有的制度缺乏参照,自由裁量权过大等等。还有大量的诸如“特殊情况”、“特别严重”、“重大影响”、“一般不”、“原则上”之类的用语在制度条文中经常出现,在操作过程中让人难以把握。如果一项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程序过多,势必会形成边际效应下降甚至为负,对制度执行起负面作用。
三是制度体系不够完整。每项制度虽然相对独立,但都是置身于一个体系之中。一些高校对于高等教育发展建设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新情况以及高校自身存在的特有的腐败问题,未能及时制定行之有效的制度,特别是许多省市高校才刚刚开始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体系,老的制度存在风险点,新的制度又没能及时完善补充,致使一些重要岗位的制约出现盲点、断层,形成风险隐患。
四是缺少有效监督考核。监督考核是反腐倡廉制度执行中的重要环节,是实現廉政制度目标的重要手段。当前从监督主体看,有的党员干部或专职监督人员缺乏责任感,监督意识薄弱,不主动监督;有的民主意识、法制意识不强,业务不熟,不会监督;有的自身建设不够过硬,过分注重自我保护,不敢监督。从运行机制来看,一方面制度执行得好坏没有标准衡量,或是有些制度职责不明确,无法考核;另一方面监督考核机制不合理,监督执行人缺位,监督考核重形式,轻实质,使制度逐渐弱化,对违反者的处罚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制度的威信大打折扣,从而使许多制度无法执行到位。
五是表率作用发挥不够。当前,高校管理的行政化现象越来越饱受争议,高校内部权力相对集中的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权力凌驾于制度之上的现象时有发生。不少制度在执行和落实的过程中往往因“领导思路的改变而改变”,“因领导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有的党员领导干部要求别人不要碰的“高压线”,自己却屡屡碰撞,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却做不到,根本谈不上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还有个别领导干部廉政文化意识淡薄,导致廉政尽责意识缺位,只做表面文章,热衷于“以文件传达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更有些领导干部拿制度做“政治交易”,认为严格执行反腐倡廉制度必然会影响到基层和下属的既得利益,不愿意当恶
【关键词】高校 反腐倡廉 制度执行力 问题 对策
【基金项目】黑龙江省教育厅2012年度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编号1252 lz08。
【中图分类号】D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2)08-0013-02
在我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高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则是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它涉及教学、科研、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方面面,是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高校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框架基本形成,但还有诸多不尽人意之处,存在理论研究不深入、求实对策不多、反馈评估机制不通畅、很多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没有达到预期成效等问题,执行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因此,树立制度的权威性,增强制度的震慑力,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就显得十分迫切,成为亟待解决的重点课题。
一、高校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低下原因分析
当前,高校不同程度地存在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不足的问题,有的还很突出。因此,只有找准问题,分析原因,才能对症下药。
一是制度设计不尽科学。反腐倡廉制度本身存在缺陷是造成制度执行力不强的重要原因。因此,反腐倡廉制度的设计要具有明确而清晰的内涵,要立足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和关键环节,立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立足本校党风政风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根本原因和主要症结,查找制度缺失和漏洞,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不能照搬照套上级或外地已有的制度。
二是制度缺乏可操作性。一些高校满足于制度的制定,却未将静态的制度转化为动态的实施机制,存在以下诸多现象:有的制度内容原则多、号召多、泛指多;有的制度政出多门,甚至制度之间相互矛盾;有的制度主体不明,责任不清;有的制度缺乏参照,自由裁量权过大等等。还有大量的诸如“特殊情况”、“特别严重”、“重大影响”、“一般不”、“原则上”之类的用语在制度条文中经常出现,在操作过程中让人难以把握。如果一项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程序过多,势必会形成边际效应下降甚至为负,对制度执行起负面作用。
三是制度体系不够完整。每项制度虽然相对独立,但都是置身于一个体系之中。一些高校对于高等教育发展建设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新情况以及高校自身存在的特有的腐败问题,未能及时制定行之有效的制度,特别是许多省市高校才刚刚开始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体系,老的制度存在风险点,新的制度又没能及时完善补充,致使一些重要岗位的制约出现盲点、断层,形成风险隐患。
四是缺少有效监督考核。监督考核是反腐倡廉制度执行中的重要环节,是实現廉政制度目标的重要手段。当前从监督主体看,有的党员干部或专职监督人员缺乏责任感,监督意识薄弱,不主动监督;有的民主意识、法制意识不强,业务不熟,不会监督;有的自身建设不够过硬,过分注重自我保护,不敢监督。从运行机制来看,一方面制度执行得好坏没有标准衡量,或是有些制度职责不明确,无法考核;另一方面监督考核机制不合理,监督执行人缺位,监督考核重形式,轻实质,使制度逐渐弱化,对违反者的处罚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制度的威信大打折扣,从而使许多制度无法执行到位。
五是表率作用发挥不够。当前,高校管理的行政化现象越来越饱受争议,高校内部权力相对集中的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权力凌驾于制度之上的现象时有发生。不少制度在执行和落实的过程中往往因“领导思路的改变而改变”,“因领导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有的党员领导干部要求别人不要碰的“高压线”,自己却屡屡碰撞,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却做不到,根本谈不上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还有个别领导干部廉政文化意识淡薄,导致廉政尽责意识缺位,只做表面文章,热衷于“以文件传达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更有些领导干部拿制度做“政治交易”,认为严格执行反腐倡廉制度必然会影响到基层和下属的既得利益,不愿意当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