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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1年5月1日凌晨起,各地交警开始执行夜查酒驾任务,一些“以酒试刑”的司机当场被查,成为当地“醉驾入刑第一人”。
北京“醉驾入刑第一人”被吊销驾照
2011年5月1日凌晨,内蒙古司机李俊杰因醉酒驾车,被北京交管部门查获。经鉴定,李俊杰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159.6毫克,他也因此成为实施“醉驾入刑”后北京因醉酒驾车受到刑事处罚的第一人。
他不但要面临拘役的刑事处罚,还将被吊销驾驶证,5年“禁驾”。记者从北京交管部门了解到,由于李俊杰并未对此提出听证的申请,在被查获3天后,北京交管部门将依法对李俊杰做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理。
济南醉驾入刑“第一人”为缓刑犯将被重裁
2011年5月1日15时24分许,孔某某驾驶奥迪车沿纬二路由北向南行驶至经四纬二路口时,因存在越线停车交通违法行为,执勤交警遂上前查纠。查纠过程中发现孔某某有酒后驾驶嫌疑,遂立即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测试。经现场测试,其呼气酒精测试达到醉酒标准,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173毫克。交警同时对同车人胡某某进行了询问,胡某某证实,其与孔某某是朋友关系,二人当日中午确在一起饮酒。经血样检测,孔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100.87毫克,达到醉酒标准。交警遂按法律程序予以刑事立案,并对其进行了三次讯问,孔某某对其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行为均供认不讳。
同时,在对其进行讯问调查中,交警发现此人曾因虚开增值税发票等经济犯罪行为,于2010年2月被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期二年执行,现正在缓刑期间。鉴于以上情况,交警立即对其采取了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郑州醉驾人刑第一人酒后驾驶撞伤四人
2011年5月2日凌晨2时15分,娄某驾驶自己的高尔夫轿车沿文化路由北向南行驶,在金水路与文化路交叉口向北50米处,与一辆同向行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事故造成电动三轮车上4人全部受伤,其中3人全身多处软组织受伤,一人颅内有轻微出血。
交巡警到达现场后发现,娄某满嘴酒气,怀疑其涉嫌酒后驾驶,随即将娄某带至检验中心进行血醇检验。结果显示,娄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220毫克/100毫升,远远超出醉酒驾驶80毫克/100毫升的标准。
经询问得知,2011年5月1日当晚,娄某在裕达国贸酒店定下饭局,与阔别两年回国的老友叙旧。饭后,几人驾车去KTV唱歌,在这期间他喝下8听啤酒。
“其实,我本打算打车回家的。”知道喝酒不能开车,但娄某不忍心让朋友自己回家。凌晨2时15分,送完朋友回家途中,娄某驾车与电动三轮车相撞。
一天后,坐在交巡警一大队问询室内,娄某说话声音很小,“知道醉驾入刑,不知道5月1日起实施。”他不停地重复着两个字:“后悔。”
山西“醉驾入刑”第一人口咬民警手
201 1年5月2日14时40分,太原交警迎泽一大队四中队民警在朝阳街执勤。此时,一辆银白色越野车沿朝阳街自西向东行驶,在双塔北路口向北转弯。由于违反禁令标志,民警依法纠处,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行驶证。
车停后,民警发现开车男子出示的只是驾驶证复印件,并无原件,遂要求男子接受处罚。驾车男子下车走到民警跟前,一把夺过行驶证及驾驶证复印件(其驾驶证已过期),转身就走。民警闻到男子一身酒气,就将其拽住,并依法要求男子接受酒精测试,男子非但不听,反而一口咬住了民警左手。民警赶紧用对讲机请求支援,男子一把将对讲机打在地上,还用手掐住民警的脖子。四中队中队长杨超翔、民警徐世超和郝庄派出所民警陆续赶到后才将该男子控制,整个过程持续了20多分钟。
经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该男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2毫克。被带到交警队后,男子情绪有些激动,他说,中午在朋友家喝了酒,“也不多,就1两左右”。至于被查当时,他给出了解释,“当时在路口,老婆开车试了三次都没开过去,我就让她去副驾驶,我给她开过去。”
17时15分,该男子在太原市道路交通事故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了抽血检验,鉴定结论为其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9.20毫克(大于80毫克/100毫升为醉酒驾驶),属于醉酒驾驶。
安徽刑事拘留的醉酒驾车“第一人”语无伦次
2011年5月1日凌晨零时2分,家住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的曹某驾驶车号为皖BCJ688的小轿车,沿银湖北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汉爵路段,被执勤民警拦停。当曹某把车窗摇下时,民警闻到了扑鼻的酒气。民警与曹某交流时,曹某语无伦次、口齿不清。经现场民警检测后,初步判定曹莱属酒后驾驶。随后,民警将曹某的血液送往芜湖市疾病防控中心进行血液检测,结果显示曹某体内每百毫升酒精浓度为94毫克,属于醉酒状态。芜湖警方按照新的“醉驾入刑”法律规定,对曹某作出了刑事拘留的处罚决定。
深圳醉驾入刑第一人为香港人
2011年5月1日凌晨0时57分,一辆小车从罗湖向西村转入深南大道时,被交警截停。经测试,司机每百毫升血液里酒精含量为114毫克,属于醉酒驾驶。交警把司机带回局里调查得知,这位涉嫌醉驾的司机是香港人。回到醉驾处置室后,这名港籍男子一言不发,自称不清楚醉驾会被刑拘。 成都“醉驾第一人”表示“很后悔” 2011年5月1日凌晨零时40分,驾驶捷达车的司机蔡某,在四川省成都市蜀金路西单商场路口被警方拦下。经酒精测试仪检测,他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188.8毫克,属于醉酒驾驶。他也成为“醉驾人刑”规定执行后,被警方查出的成都市第一名醉酒驾车者。“如果5年都不能开车,对我工作影响挺大的。”蔡某称对自己的行为很后悔,“没想过(醉驾)严重性”。
辽宁醉驾“第一人”面临拘役处罚
2011年5月1日20时50分,一宋姓车主因醉酒驾车被沈阳市警方查处,成为辽宁省“醉驾入刑”规定实施后被查获的第一人。
当时,宋姓车主驾驶的银灰色微型面包车,被正在进行夜间整顿的沈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皇姑大队拦停。经检测,该车主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9.97毫克,属于醉驾。
经了解,这位车主55岁,是一位私企老板。他说自己当晚为朋友庆祝生日,喝了一瓶啤酒。当被问及是否了解“醉驾入刑”的新规定时,他表示知情。
江苏首位醉驾者被查获时弃车逃逸
2011年5月1日零时40分许,某汽车4S店工作人员刘某驾驶一辆黑色现代轿车行至环南路青果路口时,发现江苏省江阴市公安交巡警大队临检,当即弃车逃逸。民警发现后立即追击,10分钟后,刘某被民警抓获。经血液检测,刘某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85毫克,达到醉酒标准。
在询问时,刘某称,其实他通过媒体的宣传,早已知晓“五一新规实施”,晚饭喝酒并不多,后又到娱乐场所喝了不少酒,结束时认为半夜不会有警察临检,且离家不远,故抱着侥幸心理自己开车回家。(文章有删节,来源:2011年5月3日新华法治)(编辑/冯立梅)
北京“醉驾入刑第一人”被吊销驾照
2011年5月1日凌晨,内蒙古司机李俊杰因醉酒驾车,被北京交管部门查获。经鉴定,李俊杰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159.6毫克,他也因此成为实施“醉驾入刑”后北京因醉酒驾车受到刑事处罚的第一人。
他不但要面临拘役的刑事处罚,还将被吊销驾驶证,5年“禁驾”。记者从北京交管部门了解到,由于李俊杰并未对此提出听证的申请,在被查获3天后,北京交管部门将依法对李俊杰做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理。
济南醉驾入刑“第一人”为缓刑犯将被重裁
2011年5月1日15时24分许,孔某某驾驶奥迪车沿纬二路由北向南行驶至经四纬二路口时,因存在越线停车交通违法行为,执勤交警遂上前查纠。查纠过程中发现孔某某有酒后驾驶嫌疑,遂立即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测试。经现场测试,其呼气酒精测试达到醉酒标准,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173毫克。交警同时对同车人胡某某进行了询问,胡某某证实,其与孔某某是朋友关系,二人当日中午确在一起饮酒。经血样检测,孔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100.87毫克,达到醉酒标准。交警遂按法律程序予以刑事立案,并对其进行了三次讯问,孔某某对其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行为均供认不讳。
同时,在对其进行讯问调查中,交警发现此人曾因虚开增值税发票等经济犯罪行为,于2010年2月被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期二年执行,现正在缓刑期间。鉴于以上情况,交警立即对其采取了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郑州醉驾人刑第一人酒后驾驶撞伤四人
2011年5月2日凌晨2时15分,娄某驾驶自己的高尔夫轿车沿文化路由北向南行驶,在金水路与文化路交叉口向北50米处,与一辆同向行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事故造成电动三轮车上4人全部受伤,其中3人全身多处软组织受伤,一人颅内有轻微出血。
交巡警到达现场后发现,娄某满嘴酒气,怀疑其涉嫌酒后驾驶,随即将娄某带至检验中心进行血醇检验。结果显示,娄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220毫克/100毫升,远远超出醉酒驾驶80毫克/100毫升的标准。
经询问得知,2011年5月1日当晚,娄某在裕达国贸酒店定下饭局,与阔别两年回国的老友叙旧。饭后,几人驾车去KTV唱歌,在这期间他喝下8听啤酒。
“其实,我本打算打车回家的。”知道喝酒不能开车,但娄某不忍心让朋友自己回家。凌晨2时15分,送完朋友回家途中,娄某驾车与电动三轮车相撞。
一天后,坐在交巡警一大队问询室内,娄某说话声音很小,“知道醉驾入刑,不知道5月1日起实施。”他不停地重复着两个字:“后悔。”
山西“醉驾入刑”第一人口咬民警手
201 1年5月2日14时40分,太原交警迎泽一大队四中队民警在朝阳街执勤。此时,一辆银白色越野车沿朝阳街自西向东行驶,在双塔北路口向北转弯。由于违反禁令标志,民警依法纠处,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行驶证。
车停后,民警发现开车男子出示的只是驾驶证复印件,并无原件,遂要求男子接受处罚。驾车男子下车走到民警跟前,一把夺过行驶证及驾驶证复印件(其驾驶证已过期),转身就走。民警闻到男子一身酒气,就将其拽住,并依法要求男子接受酒精测试,男子非但不听,反而一口咬住了民警左手。民警赶紧用对讲机请求支援,男子一把将对讲机打在地上,还用手掐住民警的脖子。四中队中队长杨超翔、民警徐世超和郝庄派出所民警陆续赶到后才将该男子控制,整个过程持续了20多分钟。
经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该男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2毫克。被带到交警队后,男子情绪有些激动,他说,中午在朋友家喝了酒,“也不多,就1两左右”。至于被查当时,他给出了解释,“当时在路口,老婆开车试了三次都没开过去,我就让她去副驾驶,我给她开过去。”
17时15分,该男子在太原市道路交通事故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了抽血检验,鉴定结论为其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9.20毫克(大于80毫克/100毫升为醉酒驾驶),属于醉酒驾驶。
安徽刑事拘留的醉酒驾车“第一人”语无伦次
2011年5月1日凌晨零时2分,家住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的曹某驾驶车号为皖BCJ688的小轿车,沿银湖北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汉爵路段,被执勤民警拦停。当曹某把车窗摇下时,民警闻到了扑鼻的酒气。民警与曹某交流时,曹某语无伦次、口齿不清。经现场民警检测后,初步判定曹莱属酒后驾驶。随后,民警将曹某的血液送往芜湖市疾病防控中心进行血液检测,结果显示曹某体内每百毫升酒精浓度为94毫克,属于醉酒状态。芜湖警方按照新的“醉驾入刑”法律规定,对曹某作出了刑事拘留的处罚决定。
深圳醉驾入刑第一人为香港人
2011年5月1日凌晨0时57分,一辆小车从罗湖向西村转入深南大道时,被交警截停。经测试,司机每百毫升血液里酒精含量为114毫克,属于醉酒驾驶。交警把司机带回局里调查得知,这位涉嫌醉驾的司机是香港人。回到醉驾处置室后,这名港籍男子一言不发,自称不清楚醉驾会被刑拘。 成都“醉驾第一人”表示“很后悔” 2011年5月1日凌晨零时40分,驾驶捷达车的司机蔡某,在四川省成都市蜀金路西单商场路口被警方拦下。经酒精测试仪检测,他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188.8毫克,属于醉酒驾驶。他也成为“醉驾人刑”规定执行后,被警方查出的成都市第一名醉酒驾车者。“如果5年都不能开车,对我工作影响挺大的。”蔡某称对自己的行为很后悔,“没想过(醉驾)严重性”。
辽宁醉驾“第一人”面临拘役处罚
2011年5月1日20时50分,一宋姓车主因醉酒驾车被沈阳市警方查处,成为辽宁省“醉驾入刑”规定实施后被查获的第一人。
当时,宋姓车主驾驶的银灰色微型面包车,被正在进行夜间整顿的沈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皇姑大队拦停。经检测,该车主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9.97毫克,属于醉驾。
经了解,这位车主55岁,是一位私企老板。他说自己当晚为朋友庆祝生日,喝了一瓶啤酒。当被问及是否了解“醉驾入刑”的新规定时,他表示知情。
江苏首位醉驾者被查获时弃车逃逸
2011年5月1日零时40分许,某汽车4S店工作人员刘某驾驶一辆黑色现代轿车行至环南路青果路口时,发现江苏省江阴市公安交巡警大队临检,当即弃车逃逸。民警发现后立即追击,10分钟后,刘某被民警抓获。经血液检测,刘某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85毫克,达到醉酒标准。
在询问时,刘某称,其实他通过媒体的宣传,早已知晓“五一新规实施”,晚饭喝酒并不多,后又到娱乐场所喝了不少酒,结束时认为半夜不会有警察临检,且离家不远,故抱着侥幸心理自己开车回家。(文章有删节,来源:2011年5月3日新华法治)(编辑/冯立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