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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分析了一般防卫的限度和特殊防卫的限度,以及特殊防卫权确立的理念.认为大幅度放宽防卫的必要限度,未必能极大地调动群众与犯罪分子作斗争的积极性,而且特殊防卫权的确立,不利于对不法侵害人的利益保护.本文还认为,特殊防卫权中,在防卫人防卫之前就唤起公民使用极端的手段进行防卫的意识,这在当今文明社会中,从理论角度上讲是不道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