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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在中国政治史和法律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但历经十余载而归于失败。究其失败的原因,因人设法的人治色彩,分权不明、制衡无效,制定机构代表性不足,程序性欠缺,人权保障的缺位、民智未开、资本主义经济薄弱等自身缺陷和外围环境与之密切相关。临时约法的失败,充分昭示了中国从传统专制国家向近代民主国家过渡进程中所经历的艰难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