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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水利厅在广泛调研,开展试点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山东省公益性水利工程代建制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规范推进公益性水利工程代建制,使之有了政策遵循,实现了公益性水利工程建管新模式的创新。代建制,是我国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领域中建管模式的一项创新。2004年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的要求。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再次提出“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进代建制”的要求。《办法》即是在此大背景下出台的,旨在贯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