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01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民族区域自治法进行了重大修改,使民族区域自治法更好地适应变化了的新情况,但要加速实现民族自治地方经济文化发展、缩小民族自治地方与发达地区的差距、促进各民族共同富裕繁荣的目标,民族区域自治法仍有待进一步完善:要加强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可操作性;进一步落实并扩大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完善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实施机制和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