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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矿山企业必须牢固树立的方针,确保矿山安全生产和劳动者人身安全,国家颁布了《矿山安全生产法》,从矿山井巷开拓方式、支护类型、材料和安全基金等方面进行了详细地规定。井下永久性钢结构支护因其自身优点,在有色矿山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在井巷开拓过程中,井下永久性钢结构支护工程也暴露出不少质量通病。主要针对金堆城钼业汝阳有限责任公司近年来在井下永久性钢结构全木支护施工及竣工验收中的常见问题及整改措施谈一些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