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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共颁布了两部选举法。其中第二部选举法经历了四次修改、一次补充。建国60年来,我国的选举制度取得了重大进展:享有选举权的主体从有限发展到普遍;选举权的平等性从着眼于实质平等逐渐向统一实质与形式平等方向发展;从记名投票发展到无记名投票;直接选举范围从基层扩大到县级,并逐步向高层迈进;从等额选举发展到差额选举。但选举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进行完善,以有力地促进民主政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