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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区域经济总量不断扩大,区内聚集国内外资企业近百家,农民工总数达4000人。然而,由于参保率低,合法权益难以保障,农民工流动性较大,企业面临用工危机。为此珲春市政府经过一年多运作,在吉林省率先推出《农民工综合保险试行办法》(下简称《办法》)。根据规定,用工单位必须为农民工办理5项综合保险手续,按月为农民工交纳保险费用,单位交纳部分按财政部门规定的渠道列支,个人部分由单位代扣代交;养老、失业保险费的基数为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综合保险费比例由交费基数的43%降为20.7%,其中单位占交费基数的15.7%,个人占5%:综合保险全实行年审制,对未按规定交纳的责令其限期补交并收滞纳金,逾期仍不交纳的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征缴。
据介绍,目前珲春市已依照《办法》制定出具体实施细则。(摘自吉林农网)
据介绍,目前珲春市已依照《办法》制定出具体实施细则。(摘自吉林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