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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江苏省经贸委通过经贸网向社会公示了经省资源综合利用主管部门组织评审符合综合利用企业(产品)认定条件的企业名单,常州市众华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常州市伟凝建材有限公司、江苏尼高科技有限公司、常州市正豪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常州市东创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振利高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等六家企业入选。其免税产品是:砌筑砂浆、抹灰砂浆、抗裂抹灰砂浆、面砖粘结砂浆、界面砂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