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民法总则》对学术界一直存在的网络虚拟财产性质的争论做出了回应。同时,对于修订《继承法》也提供了一定的理论支撑。由于网络虚拟财产继承案件层出不穷,而在这方面的立法却存在空白,在司法实践中不时地会出现同案不同判的现象,所以对网络虚拟财产继承进行制度设计是十分必要。文章结合我国对网络虚拟财产的实践经验,分析了我国网络虚拟财产的现状,并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进一步对网络虚拟财产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以期针对网络虚拟财产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相关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