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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福建省交通运输部门按照福建省委省政府“大港口、大通道、大物流”的发展战略,围绕交通运输部提出的“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现代交通业建设,以提升行业管理水平为主线,以促进交通物流发展和综合运输体系建设为重点,着力通过推动公路甩挂运输发展等方式,提升交通运输服务能力和节能减排水平。
此次全国甩挂运输试点工作会议在福州召开,体现了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等部委对福建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信任。我们将以此为契机,精心组织开展各项工作,确保甩挂运输试点工作扎实有序地推进。
福建省甩挂运输发展现状
作为一种高效集约的先进运输组织方式,大力发展甩挂运输对于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运输成本、推进节能减排意义重大。2009年底,福建省社会物流总额为24997亿元,物流业业务收入1772亿元,同比增长9.3%。全省共有货运企业3827家,载货汽车21.15万辆,物流企业发展快速,有13家企业入选2009年全国物流百强企业,2家企业进入全国民营物流十强企业行列。2009年底,我省岔拥有的牵引车总数7967辆(总吨位258683吨),挂车总数10726辆,福建省发展甩挂运输已具备了良好的基础。
基础设施建设初步完善
“十一五”期间,我省完成交通固定资产投资突破2300亿元,加快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干线建设,大力推进厦门国际航运枢纽港、福州和湄洲湾主枢纽港建设,规划建设厦门和福州两个国家级综合交通物流枢纽,重点扶持建设江阴港区物流园等lO个物流园区,初步形成部分设施适度超前,立体化、多层次的综合交通枢纽体系。投资1,4亿元建设的省级交通物流信息公共平台进入企业试点应用阶段,积极参与泛长三角地区16省市省际物流信息平台建设,推动实现跨省区物流信息共享。基础设施的初步完善为甩挂运输发展提供了良好条件。
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2010年3月,福建省政府出台了《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高速公路通行费减征暂行办法》,对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实行统一降低为2类车标准征收车辆通行费或实行“递远递减”的优惠计费模式。2010年g月30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福建省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条例》,更是明确要推进物流业标准化建设,采用现代物流管理方式、先进的物流技术和设施设备。完善的政策法规为推进我省甩挂运输可持续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甩挂运输条件逐渐成熟
一是甩挂运输站场设施不断完善。全省各地尤其是福州、厦门、泉州等沿海经济发达城市,货源充足、交通基础设施好,初步具备开展甩挂运输作业的站场设施。二是牵引车与挂车运力发展迅速,全省牵引车与挂车比例约为1:1.4,其中厦门市牵引车与挂车比例平均为1:3.4,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三是物流企业发展甩挂运输积极性不断提高。近几年来,我省物流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运行质量和整体效益不断提升,企业规模不断发展壮大,物流企业逐步认识到甩挂运输的优势所在,积极主动发展甩挂运输,形成了促进甩挂运输发展的良好氛围。四是甩挂运输发展起步良好。目前,我省具备一定规模的物流企业均自发开展了甩挂运输实践,发展态势良好。初步形成港区内部甩挂运输、企业内部点对点的甩挂运输模式,与制造、生产或加工企业之间跨区域以及多点循环式甩挂运输模式。五是闽台货物运输快速发展。2008年12月15日两岸实现直接“三通“后,我省散杂货、集装箱运输分别实现直航台湾本岛,2009年底,福建与台湾地区海上货运直航1487航次,运输量1017.38万吨,其中集装箱运输超过53万标箱。
虽然我省甩挂运输发展态势良好,但总体上仍处于起步阶段,地区之间、企业之间甩挂运输发展不平衡。甩挂运输企业规模不大,缺乏大型物流场站,部分物流企业对发展甩挂运输的可行性、发展前景认识不足。在运输组织上大多数企业仅限于内部点对点的甩挂,甩挂运输专业化、标准化水平还不高,企业与企业之间、省内与省外之间甩挂运输有待进一步推进。甩挂运输信息化建设仅局限于企业内部,尚未实现全省联网、资源共享。
积极抓好试点建设
开展道路甩挂运输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综合运输政策、区域协凋、相关部门和企业之间的沟通协作等诸方面,我们将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为主、政策扶持、稳步推进”原则和思路,努力推进我省甩挂运输发展。
首先,落实会议精神,加大甩挂运输试点工作力度,我们将认真传达、落实这次会议精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跟踪、指导,及时掌握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制定加强福建省甩挂运输发展的实施方案,针对我省实际,采取分区域发展的思路,重点在厦门、福州、泉州等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先行推进甩挂运输。除了交通运输部选定的试点企业外,在各地市分别选择1~3家企业参加省内甩挂运输试点项目,进一步推动企业之问甩挂运输模式以及跨省、市区域甩挂运输模式发展。
其次,主动作为,进一步优化甩挂运输发展环境,根据《福建省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条例》,以国家公路运输枢纽规划为依据,积极协调各地市政府,解决物流园区、甩挂运输站场的用地问题,满足甩挂运输对物流园区和货运站场要求。制定完善福建省甩挂运输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开展甩挂运输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或安排专项资金对企业在甩挂运输场站改造、信息化平台建设以及车辆购置更新等方面进行补贴。研究落实甩挂运输人客户通行费优惠政策。完善省级交通物流信息平台,加快甩挂运输信息化系统建设。
最后,总结经验,推进甩挂运输全面发展,充分发挥试点企业的引导示范作用,引导企业积极探索运输组织与运营管理新模式,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及时对试点工作进行分析评价,总结经验,在不断完善有关政策的基础上,全面推进甩挂运输发展,吸引更多的企业参与进来,在更大的范围、更广的区域、更多的线路上开展甩挂运输作业,不断提高道路货运的组织化、规模化程度,提高货物运输的效率和效益,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更高效、更快捷、更节能、更环保的道路货运保障。
我们将根据这次会议部署,严密组织,积极探索甩挂运输的路子和方法,不断总结和推广试点经验,推进我省物流企业甩挂运输向纵深发展。
此次全国甩挂运输试点工作会议在福州召开,体现了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等部委对福建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信任。我们将以此为契机,精心组织开展各项工作,确保甩挂运输试点工作扎实有序地推进。
福建省甩挂运输发展现状
作为一种高效集约的先进运输组织方式,大力发展甩挂运输对于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运输成本、推进节能减排意义重大。2009年底,福建省社会物流总额为24997亿元,物流业业务收入1772亿元,同比增长9.3%。全省共有货运企业3827家,载货汽车21.15万辆,物流企业发展快速,有13家企业入选2009年全国物流百强企业,2家企业进入全国民营物流十强企业行列。2009年底,我省岔拥有的牵引车总数7967辆(总吨位258683吨),挂车总数10726辆,福建省发展甩挂运输已具备了良好的基础。
基础设施建设初步完善
“十一五”期间,我省完成交通固定资产投资突破2300亿元,加快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干线建设,大力推进厦门国际航运枢纽港、福州和湄洲湾主枢纽港建设,规划建设厦门和福州两个国家级综合交通物流枢纽,重点扶持建设江阴港区物流园等lO个物流园区,初步形成部分设施适度超前,立体化、多层次的综合交通枢纽体系。投资1,4亿元建设的省级交通物流信息公共平台进入企业试点应用阶段,积极参与泛长三角地区16省市省际物流信息平台建设,推动实现跨省区物流信息共享。基础设施的初步完善为甩挂运输发展提供了良好条件。
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2010年3月,福建省政府出台了《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高速公路通行费减征暂行办法》,对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实行统一降低为2类车标准征收车辆通行费或实行“递远递减”的优惠计费模式。2010年g月30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福建省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条例》,更是明确要推进物流业标准化建设,采用现代物流管理方式、先进的物流技术和设施设备。完善的政策法规为推进我省甩挂运输可持续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甩挂运输条件逐渐成熟
一是甩挂运输站场设施不断完善。全省各地尤其是福州、厦门、泉州等沿海经济发达城市,货源充足、交通基础设施好,初步具备开展甩挂运输作业的站场设施。二是牵引车与挂车运力发展迅速,全省牵引车与挂车比例约为1:1.4,其中厦门市牵引车与挂车比例平均为1:3.4,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三是物流企业发展甩挂运输积极性不断提高。近几年来,我省物流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运行质量和整体效益不断提升,企业规模不断发展壮大,物流企业逐步认识到甩挂运输的优势所在,积极主动发展甩挂运输,形成了促进甩挂运输发展的良好氛围。四是甩挂运输发展起步良好。目前,我省具备一定规模的物流企业均自发开展了甩挂运输实践,发展态势良好。初步形成港区内部甩挂运输、企业内部点对点的甩挂运输模式,与制造、生产或加工企业之间跨区域以及多点循环式甩挂运输模式。五是闽台货物运输快速发展。2008年12月15日两岸实现直接“三通“后,我省散杂货、集装箱运输分别实现直航台湾本岛,2009年底,福建与台湾地区海上货运直航1487航次,运输量1017.38万吨,其中集装箱运输超过53万标箱。
虽然我省甩挂运输发展态势良好,但总体上仍处于起步阶段,地区之间、企业之间甩挂运输发展不平衡。甩挂运输企业规模不大,缺乏大型物流场站,部分物流企业对发展甩挂运输的可行性、发展前景认识不足。在运输组织上大多数企业仅限于内部点对点的甩挂,甩挂运输专业化、标准化水平还不高,企业与企业之间、省内与省外之间甩挂运输有待进一步推进。甩挂运输信息化建设仅局限于企业内部,尚未实现全省联网、资源共享。
积极抓好试点建设
开展道路甩挂运输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综合运输政策、区域协凋、相关部门和企业之间的沟通协作等诸方面,我们将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为主、政策扶持、稳步推进”原则和思路,努力推进我省甩挂运输发展。
首先,落实会议精神,加大甩挂运输试点工作力度,我们将认真传达、落实这次会议精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跟踪、指导,及时掌握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制定加强福建省甩挂运输发展的实施方案,针对我省实际,采取分区域发展的思路,重点在厦门、福州、泉州等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先行推进甩挂运输。除了交通运输部选定的试点企业外,在各地市分别选择1~3家企业参加省内甩挂运输试点项目,进一步推动企业之问甩挂运输模式以及跨省、市区域甩挂运输模式发展。
其次,主动作为,进一步优化甩挂运输发展环境,根据《福建省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条例》,以国家公路运输枢纽规划为依据,积极协调各地市政府,解决物流园区、甩挂运输站场的用地问题,满足甩挂运输对物流园区和货运站场要求。制定完善福建省甩挂运输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开展甩挂运输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或安排专项资金对企业在甩挂运输场站改造、信息化平台建设以及车辆购置更新等方面进行补贴。研究落实甩挂运输人客户通行费优惠政策。完善省级交通物流信息平台,加快甩挂运输信息化系统建设。
最后,总结经验,推进甩挂运输全面发展,充分发挥试点企业的引导示范作用,引导企业积极探索运输组织与运营管理新模式,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及时对试点工作进行分析评价,总结经验,在不断完善有关政策的基础上,全面推进甩挂运输发展,吸引更多的企业参与进来,在更大的范围、更广的区域、更多的线路上开展甩挂运输作业,不断提高道路货运的组织化、规模化程度,提高货物运输的效率和效益,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更高效、更快捷、更节能、更环保的道路货运保障。
我们将根据这次会议部署,严密组织,积极探索甩挂运输的路子和方法,不断总结和推广试点经验,推进我省物流企业甩挂运输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