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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伊朗,除了正常的婚姻外,还有一种“契约婚”的习俗。“契约婚”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共同决定一个婚姻的期限。一直以来,这个习俗被认为是“卖淫等非法性交易的保护伞”。虽然伊朗最近已针对“契约婚”修改了相关法律,但是人权组织批评这样的修改“治标不治本”。
合法“情人”
2007年,某63岁原公司女职员与一名同龄的退伍军人结成了“契约婚”。最初两人将婚姻期限定为2年,之后又延长至5年。男方每周有3天前往女方的住处,两人悠闲地一边看电视一边吃着喜欢的食物。但男方并不在女方家留宿,因为他另外还有一位“正室”和3个孩子。
这名女性虽已63岁,但皮肤仍细腻有光泽,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年轻。她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如果(这段婚姻)被他的妻子发现的话,我可能就要遭殃了。尽管有不少顾虑,但这段‘契约婚’还是让我觉得此刻是人生中最快乐的时光。”
这名女性此前有过一段婚姻,做生意的前夫几年前因病去世了。丈夫去世后,她与年轻时的恋人再次相遇,并立刻“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契约婚’”。
虽然她曾在汽车公司工作过,所以能领取退休金,但是即使再加上前夫的养老金等,一个月也只有950万里亚尔(约合人民币5000元)的收入。如今物价不断攀升,仅靠这些收入很难维持生活。“契约婚”让她的生活得到了改善,她说:“以前冰箱或是柜子坏了我也束手无策,现在家里有了男人这些活儿就不用我操心了。”她还表示曾接受过男方的经济援助,但并没有说出具体金额。
不论是年轻女性还是年龄稍长的女性,一半以上选择“契约婚”的女性都曾有离婚或是丧偶的经历。在伊朗,这样的女性在再就业和租房子时都会变得相当困难。对于这些生活艰辛的女性来说,“契约婚”可以说变成了一种维持生计的手段。但是,目前伊朗法律对“契约婚”中女方权利的保护还远远不够。
女方权利无保障
据家庭问题专家律师介绍,因为“契约婚”不会记录在法定的婚姻底册(相当于户籍记录)上,“契约婚”的女方没有继承男方遗产的权利。并且,男性即使已婚也仍可与多名女性结成“契约婚”的关系。同时,“契约婚”中出生的孩子男方不认领的情况也很多,原则上男性还能单方面解除婚姻契约。
一名已有“正室”并以“契约婚”的形式与其他女性交往的50岁男性公务员大言不惭地说道:“虽然这种‘契约婚’关系在欧美和日本是不正当男女关系,但是在伊朗,不管缔结多少份‘契约’都不违法。‘契约婚’是为了我们能享受人生而存在的。”
另外,也有人利用“契约婚”来逃避刑罚。伊斯兰法规定,法定婚姻关系以外的性行为都属于“通奸”。在伊朗和沙特阿拉伯等地,犯下这种罪的已婚男女甚至可能被判处死刑——石刑(被扔石头砸死)。然而“契约婚”被认为是法定“夫妻”,因此男女双方都不会被问罪。
虽然结“契约婚”的“夫妻”数量在伊朗并没有明确的统计数据,但是据当地媒体透露,这样的“夫妻”约有200万对。
一些致力于从事女性民间援助及人道主义活动的律师们强烈批判“契约婚”一无是处,称之为“只是合法化的卖淫行为”。他们还要求政府修改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将“契约婚”与普通婚姻一样在婚姻底册上进行登记。如果“契约婚”的登记成为必须的话,女性将享有与“正室”同样的权利。同时这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契约婚”的数量。
但是,在伊朗国会中,男性议员以大半的席位占据绝对的主导地位。对于“契约婚”的争议,一位法务委员会的议员表示“不应该干涉国民的个人自由”,许多其他议员也持相同意见;只有少部分人认为伊朗忽视了保护女性的权利。
相关法案经修改后,被提交到上级机关——护宪评议会,就是否符合伊斯兰法进行相关评议,并于4月经国会审议通过。
以维护女性权利为目的,反对“契约婚”的女性民间援助组织认为,修改后的法案仍存在漏洞,政府至少应该将已婚男性排除在允许“契约婚”的对象之外。
伊朗在内贾德政权统治下,并不允许进行这样的民间人权援助活动。在保守的伊朗社会,讨论“契约婚”原本就是一种忌讳。而且深入探究此问题的媒体也少之甚少,无法将它捧为受争议的话题。
契约婚
虽然伊斯兰教义规定男人可以有四个妻子,但“契约婚”不在此列。
“契约婚”在当地被称为“穆塔尔婚”,“穆塔尔”意为快乐和喜悦。伊朗“契约婚”的期限最短为1小时,最长为99年。男女双方只要前往法定公证处,诵读伊斯兰教的圣经古兰经里关于结婚的一段经文后就会被认同结成“契约婚”,并将获得相关证明。
合法“情人”
2007年,某63岁原公司女职员与一名同龄的退伍军人结成了“契约婚”。最初两人将婚姻期限定为2年,之后又延长至5年。男方每周有3天前往女方的住处,两人悠闲地一边看电视一边吃着喜欢的食物。但男方并不在女方家留宿,因为他另外还有一位“正室”和3个孩子。
这名女性虽已63岁,但皮肤仍细腻有光泽,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年轻。她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如果(这段婚姻)被他的妻子发现的话,我可能就要遭殃了。尽管有不少顾虑,但这段‘契约婚’还是让我觉得此刻是人生中最快乐的时光。”
这名女性此前有过一段婚姻,做生意的前夫几年前因病去世了。丈夫去世后,她与年轻时的恋人再次相遇,并立刻“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契约婚’”。
虽然她曾在汽车公司工作过,所以能领取退休金,但是即使再加上前夫的养老金等,一个月也只有950万里亚尔(约合人民币5000元)的收入。如今物价不断攀升,仅靠这些收入很难维持生活。“契约婚”让她的生活得到了改善,她说:“以前冰箱或是柜子坏了我也束手无策,现在家里有了男人这些活儿就不用我操心了。”她还表示曾接受过男方的经济援助,但并没有说出具体金额。
不论是年轻女性还是年龄稍长的女性,一半以上选择“契约婚”的女性都曾有离婚或是丧偶的经历。在伊朗,这样的女性在再就业和租房子时都会变得相当困难。对于这些生活艰辛的女性来说,“契约婚”可以说变成了一种维持生计的手段。但是,目前伊朗法律对“契约婚”中女方权利的保护还远远不够。
女方权利无保障
据家庭问题专家律师介绍,因为“契约婚”不会记录在法定的婚姻底册(相当于户籍记录)上,“契约婚”的女方没有继承男方遗产的权利。并且,男性即使已婚也仍可与多名女性结成“契约婚”的关系。同时,“契约婚”中出生的孩子男方不认领的情况也很多,原则上男性还能单方面解除婚姻契约。
一名已有“正室”并以“契约婚”的形式与其他女性交往的50岁男性公务员大言不惭地说道:“虽然这种‘契约婚’关系在欧美和日本是不正当男女关系,但是在伊朗,不管缔结多少份‘契约’都不违法。‘契约婚’是为了我们能享受人生而存在的。”
另外,也有人利用“契约婚”来逃避刑罚。伊斯兰法规定,法定婚姻关系以外的性行为都属于“通奸”。在伊朗和沙特阿拉伯等地,犯下这种罪的已婚男女甚至可能被判处死刑——石刑(被扔石头砸死)。然而“契约婚”被认为是法定“夫妻”,因此男女双方都不会被问罪。
虽然结“契约婚”的“夫妻”数量在伊朗并没有明确的统计数据,但是据当地媒体透露,这样的“夫妻”约有200万对。
一些致力于从事女性民间援助及人道主义活动的律师们强烈批判“契约婚”一无是处,称之为“只是合法化的卖淫行为”。他们还要求政府修改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将“契约婚”与普通婚姻一样在婚姻底册上进行登记。如果“契约婚”的登记成为必须的话,女性将享有与“正室”同样的权利。同时这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契约婚”的数量。
但是,在伊朗国会中,男性议员以大半的席位占据绝对的主导地位。对于“契约婚”的争议,一位法务委员会的议员表示“不应该干涉国民的个人自由”,许多其他议员也持相同意见;只有少部分人认为伊朗忽视了保护女性的权利。
相关法案经修改后,被提交到上级机关——护宪评议会,就是否符合伊斯兰法进行相关评议,并于4月经国会审议通过。
以维护女性权利为目的,反对“契约婚”的女性民间援助组织认为,修改后的法案仍存在漏洞,政府至少应该将已婚男性排除在允许“契约婚”的对象之外。
伊朗在内贾德政权统治下,并不允许进行这样的民间人权援助活动。在保守的伊朗社会,讨论“契约婚”原本就是一种忌讳。而且深入探究此问题的媒体也少之甚少,无法将它捧为受争议的话题。
契约婚
虽然伊斯兰教义规定男人可以有四个妻子,但“契约婚”不在此列。
“契约婚”在当地被称为“穆塔尔婚”,“穆塔尔”意为快乐和喜悦。伊朗“契约婚”的期限最短为1小时,最长为99年。男女双方只要前往法定公证处,诵读伊斯兰教的圣经古兰经里关于结婚的一段经文后就会被认同结成“契约婚”,并将获得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