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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对控制权私人收益的简要理论分析,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完善中小投资者保护制度,提出了限制控制权私人收益的四条对策建议,包括通过设立中小股东利益保护协会、建立股东代位诉讼制度,来提高中小股东自我保护能力和监督能力;通过建立声誉机制抑制大股东攫取私人收益的冲动,引导大股东通过树立良好的社会声誉,获取长期效用最大化;通过实行独立董事职业化和建立完善关联交易的股东大会批准制度来加强对控股股东的违规违法决策的监督,从而达到减少大股东对中小股东的利益侵害,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