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几年来,建筑设计单位的应收账款居高不下,严重影响了企业经营资金的周转。设计企业不但垫付了流转税款,而且现实资金未收到可能形成的坏账相对应的利润,也按《企业所得税法》计交了企业所得税,对企业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笔者从事财务工作三十多年,拟从财务、法律角度,谈谈对应收款的管理方法,同甲方打交道的经营管理人员交换一下意见,以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