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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我国高校在学生管理工作中存在各种现实问题,究其根源,是因为在观念上和方法上,采用的是一种管治的模式,而这种模式弊端重重。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应以大学生成人成才为根本出发点,面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新形势,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不断创新学生管理工作机制和管理方法,以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发展的需要。走学校与学生互动发展,从而达到学校善治的道路。
关键词:管治善治学生管理
中图分类号:G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795(2011)05(a)-0219-02
学生管理工作历来是学校工作的重点,因为学生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学校其它工作能否顺利开展。所以,每一所学校都对此倾注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目前的学生管理,无论是从观念上、还是方法上,都是采用一种管治的模式,是管理者对学生的单向行为,忽略了学生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从而使得学生管理工作中的弊端日益突出。面对着“懂的越来越多, 怕的越来越少”的“新新族”学生,面对“课堂教育五天,抵不住周末两天”的现实,几乎所有的教育工作者、学生管理干部,都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无奈与困惑。高校的学生管理工作直接影响着大学生的成长。学生管理的积极、高效,学生的全面发展,首先在于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理念的转变。
1 “管治”的弊端
学生管理的目的在于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生活习惯与行为习惯,具有基本的自理能力、自治能力和独立生活的能力,使学生能够愉快地学习、健康地成长,在德智体方面得到全面、和谐的发展。我国当前的高校学生管理,更多的是一种管治的模式,是不可能达到良好治理的局面的。“管治”,即“管辖统治”,体现在学生管理中,则主要表现为:将管理对象看成是不断制造麻烦、不断需要纠正的问题制造者,而管理人员往往以“监管者”的身份出现。体现在管理活动中就是采取一种“独断式”的单向活动,片面强调学生管理者的权威,主张学生无条件地服从;用较生硬的规章、条例约束学生;缺乏动员学生的民主意识、参与意识和主动精神;在处理问题的过程中,往往以惩罚为主,以正面表扬、激励为辅。这种管治的方式往往事与愿违,达不到管理的目标和效果。
当前各类学校在学生管理的过程中,在管理思想、管理措施和管理方法上存在片面性和局限性,导致工作事倍功半,阻碍学生管理目标的实现。当前在学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误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采用行政性、强制性的学生管理模式
行政性、强制性的学生教育管理模式,导致师生关系状况一般,甚至互相不理解或者直接抵触对立乃至对抗。我们总是把学生中存在的各种各样的问题归结为学生素质太低,认为个别“调皮捣蛋”的学生是害群之马;总是粗暴地和学生说“这是对的,那是不对的”,并几乎以命令的口吻要求学生这样那样,动辄让学生写检讨书,处分学生。随着时间的延续,问题的积累,学生在逆反心理驱使下,与学生管理工作者的矛盾和对立日益增加,从而影响平等、和谐的良师益友的关系的形成。
1.2 以学生为本的管理理念贯彻不到位
学生是学校的核心,是国家的栋梁,因此,学校应该把以学生为本的管理理念融会贯通到管理制度中,把学生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从学生的角度考虑问题。但现在学校往往站在管理者的角度制定学生管理制度,很少征求学生的意见,以学生为本的管理理念贯彻不到位,这样很容易引起学生的逆反心理,导致学生对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不仅不自觉遵守,反而故意破坏。
1.3 重视思想品德教育,忽视心理咨询与辅导
在传统的学生管理工作中,如果学生出了什么问题,管理者总是从学生的思想品德方面去寻找原因,将之归咎于思想品德问题,从而对其进行思想教育,但大部分都是学生在适应环境和自身发展的过程中所产生的心理障碍,导致学生行为的困惑,迷失前进的方向。对于学生在适应与发展上的心理障碍,若一味地用传统的政治说教、校规校纪制裁的手段,则收效甚微。
1.4 教师管得太多,没有发挥学生干部力量
从事学生管理工作的管理者似乎什么都在管,事事包办,脑体倒置。这样导致两个结果:一方面班主任、学生专干的工作量成倍增加;另一方面学生干部做的多是班主任给界定的事或者多是固定模式的被动管理,没有发挥主观能动性,进行开拓创新性的工作,也就谈不上能力的锻炼与素质的提高。
综上所述,在当前学生管理出现“外忧内患”的背景下,唯有改变体制、转变观念才是学生管理的唯一出路。实践证明,“以学校为中心”或者“以学生为中心”的“两点论”都无法彻底解决当前学生管理面临的问题。而治理理论为我们提出了一个新的视角,即学校或学生都不是唯一的权力中心,在组织内部的所有成员都可以从各自的角度参与公共事务的管理,各方之间不是对立的而是相互合作的关系。
2 “善治”的引入
2.1 善治的涵义
善治就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其英文名为good governance(可直译为“良好的治理”等)。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英语和汉语的政治学文献中,善治概念的使用率直线上升,成为出现频率最高的术语之一。善治的本质特征,就在于它是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是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一种新颖关系,是两者的最佳状态。它要求有关管理机构与管理者最大限度地协调各种公民之间以及公民与政府之间的利益冲突,从而使公共管理活动取得公民最大限度的认同;善治的实现依赖于政府与公民之间积极而有效的合作,因而,公民必须具有足够的政治权力参与选举、决策、管理和监督,从而与政府一道共同形成公共权威和公共秩序。将善治的思想直接应用于实际的最初机构,是诸如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之类的国际金融组织。在美国,“善治”理论已成功地在教育、减少和制止犯罪、法院改革、医疗保健等方面发挥作用。在菲律宾,农业发展、娱乐设施建设等引入“善治”的治理过程,亦收到显著成效。
2.2 “善治”理论在高校学生管理中的运用
治理作为一种管理过程,是一个比政府更宽泛的概念,从现代的公司到大学以及基层的社区,如果要高效而有序地运行,可以没有政府的统治,但却不能没有治理。因此,学校需要治理,学生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同样也需要治理,尤其需要良好的治理。将政治学中的“善治”理论引入高校的学生管理之中,高校的善治就是使学校和学生利益最大化的管理过程,是学校与学生充分合作以实现对学生管理问题的良好治理。学校善治的实质在于学校与学生的良好合作,但这种合作并不是直接的,通常需要一个中介组织的协调,学生自治组织就是这样一个中介。一方面,学生自治组织及时把学生对学校的要求、愿望、建议、批评集中起来,转达给学校;另一方面,又把学校的政策意图和对相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转达其成员。学生自治组织在这一利益表达和利益协调过程中,推动了学校与学生的良好合作,促进了善治。学生自治组织不仅要求和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组织内部的事务,也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学校的管理。
2.3 学校善治的基本要素
2.3.1 合法性
合法性是指校园秩序和权威被自觉认可和服从的性质和状态。它与法律规范没有直接关系,从法律的角度看是合法的东西,并不一定具有合法性。只有那些被一定范围内的人们内心所体认的权威和秩序,才具有政治学中所说的合法性。合法性越大,善治的程度便越高。取得和增大合法性的主要途径,是尽可能增加学生的共识和社会认同感。所以,善治要求有关的管理机构和管理者最大限度地协调学生之间以及学生与教师、学生与学校之间的利益矛盾,以便使校园管理活动取得学生最大限度的同意和认可。
2.3.2 透明性(transparency)
透明性是指各种学校管理政策、信息的公开性。每一个学生都有权获得与自己的利益相关的管理政策的信息,包括规章制度的制定、文明公约条款、政策实施、行政预算、公共开支以及其他有关的政治信息。透明性要求上述这些政策信息能够及时通过各种传媒为学生所知,以便学生能够有效地参与学校公共决策过程,并且对公共管理过程实施有效的监督。透明程度愈高,善治的程度也愈高。
2.3.3 责任性(account ability)
责任性是指人们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在公共管理中,它特别地指与某一特定职位或机构相连的职责及相应的义务。责任性意味着管理人员及管理机构由于其承担的职务而必须履行一定的职能和义务。没有履行或不适当地履行应当履行的职能和义务,就是失职,或者说缺乏责任性。不论是管理人员、管理机构,还是学生干部,其责任性越大,表明善治的程度越高。在这方面,善治要求运用法律和道义的双重手段,强化独立承担责任的意识,增大个人及机构的责任性。
2.3.4 法治(rule of law)
法治的基本意义是,法律是高校管理的最高准则,任何管理人员和学生都必须依法行事,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治的直接目标是规范学生的行为,管理学校事务,维持正常的校园生活秩序;但其最终目标在于保护学生的自由、平等及其他基本政治权利。从这个意义上说,法治与人治相对立,它既规范学生的行为,但更制约管理部门的行为,它是政治专制的死敌。法治是善治的基本要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对法律的充分尊重,没有建立在法律之上的社会秩序,就没有善治。
2.3.5 回应(responsiveness)
这一点与上述责任性密切相关,从某种意义上说是责任性的延伸。它的基本意义是,高校管理人员和管理机构必须对学生提出的要求做出及时的和负责的反应,不得无故拖延或没有下文。在必要时还应当定期地、主动地向学生征询意见、解释政策和回答问题。回应性越大,善治的程度也就越高。
2.3.6 有效(effectiveness)
这主要指管理的效率。它有两方面的基本意义:一是管理机构设置合理,管理程序科学,管理活动灵活;二是最大限度地降低管理成本。善治概念与无效的或低效的管理活动格格不入。善治程度越高,管理的有效性也就越高。高校善治的基础与其说是在学校管理部门,还不如说是在学生。没有学生的积极参与和合作,至多只有传统社会中像儒家倡导的学校的善政,而不会有真正以学生为主体的学校善治。所以,善治作为一种崭新的治道范式离不开学校、但更离不开学生,尤其是成熟的学生自治组织。因此,只有不断发展壮大学生自治会,高校善治才有实现的现实基础。
参考文献
[1] 吴志宏,冯大鸣,周嘉方.新编教育管理学[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0:227.
[2] 现代汉语大词典[M].上海:汉语大词典出版社,2000.
[3] 皮江红.从问题管理到自我管理—— 论在高校学生管理中应突出以人为本[J].伊犁教育学院学报,2002(2).
[4] 唐·倍根,唐纳德·R·格莱叶[著],周海涛[译].学校与社区关系[M].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03:122.
[5] 李军.青年学生自律教育的意义及途径[J].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
[6] 俞可平.治理与善治[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9.
[7] 胡莹.“善治”与公众回应[J].江南社会学院学报,2002(3).
[8] 俞可平.治理和善治引论[J].马克思主义与现实,1999(5).
关键词:管治善治学生管理
中图分类号:G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795(2011)05(a)-0219-02
学生管理工作历来是学校工作的重点,因为学生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学校其它工作能否顺利开展。所以,每一所学校都对此倾注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目前的学生管理,无论是从观念上、还是方法上,都是采用一种管治的模式,是管理者对学生的单向行为,忽略了学生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从而使得学生管理工作中的弊端日益突出。面对着“懂的越来越多, 怕的越来越少”的“新新族”学生,面对“课堂教育五天,抵不住周末两天”的现实,几乎所有的教育工作者、学生管理干部,都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无奈与困惑。高校的学生管理工作直接影响着大学生的成长。学生管理的积极、高效,学生的全面发展,首先在于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理念的转变。
1 “管治”的弊端
学生管理的目的在于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生活习惯与行为习惯,具有基本的自理能力、自治能力和独立生活的能力,使学生能够愉快地学习、健康地成长,在德智体方面得到全面、和谐的发展。我国当前的高校学生管理,更多的是一种管治的模式,是不可能达到良好治理的局面的。“管治”,即“管辖统治”,体现在学生管理中,则主要表现为:将管理对象看成是不断制造麻烦、不断需要纠正的问题制造者,而管理人员往往以“监管者”的身份出现。体现在管理活动中就是采取一种“独断式”的单向活动,片面强调学生管理者的权威,主张学生无条件地服从;用较生硬的规章、条例约束学生;缺乏动员学生的民主意识、参与意识和主动精神;在处理问题的过程中,往往以惩罚为主,以正面表扬、激励为辅。这种管治的方式往往事与愿违,达不到管理的目标和效果。
当前各类学校在学生管理的过程中,在管理思想、管理措施和管理方法上存在片面性和局限性,导致工作事倍功半,阻碍学生管理目标的实现。当前在学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误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采用行政性、强制性的学生管理模式
行政性、强制性的学生教育管理模式,导致师生关系状况一般,甚至互相不理解或者直接抵触对立乃至对抗。我们总是把学生中存在的各种各样的问题归结为学生素质太低,认为个别“调皮捣蛋”的学生是害群之马;总是粗暴地和学生说“这是对的,那是不对的”,并几乎以命令的口吻要求学生这样那样,动辄让学生写检讨书,处分学生。随着时间的延续,问题的积累,学生在逆反心理驱使下,与学生管理工作者的矛盾和对立日益增加,从而影响平等、和谐的良师益友的关系的形成。
1.2 以学生为本的管理理念贯彻不到位
学生是学校的核心,是国家的栋梁,因此,学校应该把以学生为本的管理理念融会贯通到管理制度中,把学生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从学生的角度考虑问题。但现在学校往往站在管理者的角度制定学生管理制度,很少征求学生的意见,以学生为本的管理理念贯彻不到位,这样很容易引起学生的逆反心理,导致学生对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不仅不自觉遵守,反而故意破坏。
1.3 重视思想品德教育,忽视心理咨询与辅导
在传统的学生管理工作中,如果学生出了什么问题,管理者总是从学生的思想品德方面去寻找原因,将之归咎于思想品德问题,从而对其进行思想教育,但大部分都是学生在适应环境和自身发展的过程中所产生的心理障碍,导致学生行为的困惑,迷失前进的方向。对于学生在适应与发展上的心理障碍,若一味地用传统的政治说教、校规校纪制裁的手段,则收效甚微。
1.4 教师管得太多,没有发挥学生干部力量
从事学生管理工作的管理者似乎什么都在管,事事包办,脑体倒置。这样导致两个结果:一方面班主任、学生专干的工作量成倍增加;另一方面学生干部做的多是班主任给界定的事或者多是固定模式的被动管理,没有发挥主观能动性,进行开拓创新性的工作,也就谈不上能力的锻炼与素质的提高。
综上所述,在当前学生管理出现“外忧内患”的背景下,唯有改变体制、转变观念才是学生管理的唯一出路。实践证明,“以学校为中心”或者“以学生为中心”的“两点论”都无法彻底解决当前学生管理面临的问题。而治理理论为我们提出了一个新的视角,即学校或学生都不是唯一的权力中心,在组织内部的所有成员都可以从各自的角度参与公共事务的管理,各方之间不是对立的而是相互合作的关系。
2 “善治”的引入
2.1 善治的涵义
善治就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其英文名为good governance(可直译为“良好的治理”等)。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英语和汉语的政治学文献中,善治概念的使用率直线上升,成为出现频率最高的术语之一。善治的本质特征,就在于它是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是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一种新颖关系,是两者的最佳状态。它要求有关管理机构与管理者最大限度地协调各种公民之间以及公民与政府之间的利益冲突,从而使公共管理活动取得公民最大限度的认同;善治的实现依赖于政府与公民之间积极而有效的合作,因而,公民必须具有足够的政治权力参与选举、决策、管理和监督,从而与政府一道共同形成公共权威和公共秩序。将善治的思想直接应用于实际的最初机构,是诸如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之类的国际金融组织。在美国,“善治”理论已成功地在教育、减少和制止犯罪、法院改革、医疗保健等方面发挥作用。在菲律宾,农业发展、娱乐设施建设等引入“善治”的治理过程,亦收到显著成效。
2.2 “善治”理论在高校学生管理中的运用
治理作为一种管理过程,是一个比政府更宽泛的概念,从现代的公司到大学以及基层的社区,如果要高效而有序地运行,可以没有政府的统治,但却不能没有治理。因此,学校需要治理,学生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同样也需要治理,尤其需要良好的治理。将政治学中的“善治”理论引入高校的学生管理之中,高校的善治就是使学校和学生利益最大化的管理过程,是学校与学生充分合作以实现对学生管理问题的良好治理。学校善治的实质在于学校与学生的良好合作,但这种合作并不是直接的,通常需要一个中介组织的协调,学生自治组织就是这样一个中介。一方面,学生自治组织及时把学生对学校的要求、愿望、建议、批评集中起来,转达给学校;另一方面,又把学校的政策意图和对相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转达其成员。学生自治组织在这一利益表达和利益协调过程中,推动了学校与学生的良好合作,促进了善治。学生自治组织不仅要求和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组织内部的事务,也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学校的管理。
2.3 学校善治的基本要素
2.3.1 合法性
合法性是指校园秩序和权威被自觉认可和服从的性质和状态。它与法律规范没有直接关系,从法律的角度看是合法的东西,并不一定具有合法性。只有那些被一定范围内的人们内心所体认的权威和秩序,才具有政治学中所说的合法性。合法性越大,善治的程度便越高。取得和增大合法性的主要途径,是尽可能增加学生的共识和社会认同感。所以,善治要求有关的管理机构和管理者最大限度地协调学生之间以及学生与教师、学生与学校之间的利益矛盾,以便使校园管理活动取得学生最大限度的同意和认可。
2.3.2 透明性(transparency)
透明性是指各种学校管理政策、信息的公开性。每一个学生都有权获得与自己的利益相关的管理政策的信息,包括规章制度的制定、文明公约条款、政策实施、行政预算、公共开支以及其他有关的政治信息。透明性要求上述这些政策信息能够及时通过各种传媒为学生所知,以便学生能够有效地参与学校公共决策过程,并且对公共管理过程实施有效的监督。透明程度愈高,善治的程度也愈高。
2.3.3 责任性(account ability)
责任性是指人们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在公共管理中,它特别地指与某一特定职位或机构相连的职责及相应的义务。责任性意味着管理人员及管理机构由于其承担的职务而必须履行一定的职能和义务。没有履行或不适当地履行应当履行的职能和义务,就是失职,或者说缺乏责任性。不论是管理人员、管理机构,还是学生干部,其责任性越大,表明善治的程度越高。在这方面,善治要求运用法律和道义的双重手段,强化独立承担责任的意识,增大个人及机构的责任性。
2.3.4 法治(rule of law)
法治的基本意义是,法律是高校管理的最高准则,任何管理人员和学生都必须依法行事,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治的直接目标是规范学生的行为,管理学校事务,维持正常的校园生活秩序;但其最终目标在于保护学生的自由、平等及其他基本政治权利。从这个意义上说,法治与人治相对立,它既规范学生的行为,但更制约管理部门的行为,它是政治专制的死敌。法治是善治的基本要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对法律的充分尊重,没有建立在法律之上的社会秩序,就没有善治。
2.3.5 回应(responsiveness)
这一点与上述责任性密切相关,从某种意义上说是责任性的延伸。它的基本意义是,高校管理人员和管理机构必须对学生提出的要求做出及时的和负责的反应,不得无故拖延或没有下文。在必要时还应当定期地、主动地向学生征询意见、解释政策和回答问题。回应性越大,善治的程度也就越高。
2.3.6 有效(effectiveness)
这主要指管理的效率。它有两方面的基本意义:一是管理机构设置合理,管理程序科学,管理活动灵活;二是最大限度地降低管理成本。善治概念与无效的或低效的管理活动格格不入。善治程度越高,管理的有效性也就越高。高校善治的基础与其说是在学校管理部门,还不如说是在学生。没有学生的积极参与和合作,至多只有传统社会中像儒家倡导的学校的善政,而不会有真正以学生为主体的学校善治。所以,善治作为一种崭新的治道范式离不开学校、但更离不开学生,尤其是成熟的学生自治组织。因此,只有不断发展壮大学生自治会,高校善治才有实现的现实基础。
参考文献
[1] 吴志宏,冯大鸣,周嘉方.新编教育管理学[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0:227.
[2] 现代汉语大词典[M].上海:汉语大词典出版社,2000.
[3] 皮江红.从问题管理到自我管理—— 论在高校学生管理中应突出以人为本[J].伊犁教育学院学报,2002(2).
[4] 唐·倍根,唐纳德·R·格莱叶[著],周海涛[译].学校与社区关系[M].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03:122.
[5] 李军.青年学生自律教育的意义及途径[J].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
[6] 俞可平.治理与善治[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9.
[7] 胡莹.“善治”与公众回应[J].江南社会学院学报,2002(3).
[8] 俞可平.治理和善治引论[J].马克思主义与现实,19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