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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卫生部于1985年底颁布了<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规定>(GB 5294-85)后,放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监测工作在全国卫生系统相继开展,浙江省于1986年开始筹建个人剂量监测实验室,并于1987年参加了全国个人剂量监测质量控制比对,各项指标均符合要求.1987年底,我省在杭州市选择了省、市、区级医院中的134名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了个人剂量监测试点,同年在全省范围内书面调查了3789名放射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为今后浙江省全面开展个人剂量监测工作做好调研准备.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浙江省于1988年全面开展了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