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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是由若干要件组成的集合概念。西方古希腊、古罗马时期对法治进行了初步探讨.近代西方从试图为法治下精确定义转向提炼法治的要件,取得了巨大成就。中国古代的法治思想同样非常丰富,法家提出了系统的法治观,而道、墨、儒等学派则孕育了丰富的自然法思想。西方法治观与中国古代法治观的相同之处表现在所提炼的法治要件存在大量共性,并都对法治基本精神做了探索;不同之处表现在两者与人治的关系不同,提炼的法治要件完善程度不同,对法治精神的诠释不同,并且西方法治观很好地转化为实践,中国古代法治观仅停留在理论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