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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设立过程中所形成的社团,理论上一般称之为设立中公司,也有学者称之为筹备中法人。我国公司法对成立后的公司的组织结构、治理机构等内容的调整透彻深入,但却缺乏对设立阶段这种组织体的调整。在公司法中,仅第九十五条概括明确了设立中公司的法律责任问题,这一条款过于简单,不足以全面调整公司设立阶段的责任关系,就设立中公司的其他问题虽有所涉及,但不系统,缺乏可操作性。设立中公司的组织和运行,直接关系到成立后公司的运行和发展,关系到整个公司后续发展的稳定性,甚至有着并不次于成立后公司的法律地位,故有必要厘清设立中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