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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伴随着我国区域一体化向纵深推进,区域协同治理面临着合法性困局、统一性困局、公平性困局及利益博弈困局。本文从公共行政学视角入手,认为我国区域协同治理的实现必须经历政治、管理、法律三条途径协同推进、相互促进、共同提升的渐进过程。其中,政治途径的任务在于明确有关利益平衡、权力分配和责任分担等方面的价值预设;管理途径的任务在于推动责、权、利关系的落实;法律途径的任务主要是解决合法性、平等保护、正当程序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