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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教师虐童行为已成为学前教育领域的积习弊病,尽管主管部门三令五申严禁虐童,但效果不佳。虐待儿童不仅是民事违约和侵权行为,更触及行政甚至刑事法规范,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幼儿教师虐童原因复杂,而当前防治虐童法律规范的不够完善和认定幼儿教师虐童行为法律责任的实践难题,是导致幼儿教师虐童行为发生的重要原因。因此,要有效遏制幼儿教师虐童行为的发生,应该完善防治虐童法律的实体内容,健全防治虐童法律的追责程序,加强防治虐童法律的体系建设,从而促进儿童身心的健康发展,真正实现儿童利益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