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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正式下发《2009~2011年廉租住房保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指出,从2009年起到2011年,争取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747万户现有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中央将加大对财政困难地区廉租住房保障补助力度,市、县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多渠道筹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要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