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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至1997年我国三百四十多个县撤县设市,再加上撤地设市、撤县设区和不撤县新建市,使不少地方的行政区域名称发生了变更,而发生变更后这些地方人代会届次如何计算的问题,却没能得到应有的重视和规范。从各地的实际做法来看,撤销地区设置的市(原来地区只设人大工委没有人民代表大会)、改变原有行政区划撤县设置的市或区、以规模较大的镇为基础新设置的市或区,召开人代会都是重新从“第一届第一次”开始计算的,这也是理所当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