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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以来,随着全省特约商户的不断增多,以前在信用社较少出现的商户套现也逐步增多,反映了信用卡商户套现在我社呈逐年上升的高发态势。因此,防范特约商户套现是我社商户发展工作中亟待研究解决的重要课题。
信用社如果要防范商户的套现工作,必须要先弄清楚什么是“信用卡套现”:是指持卡人不是通过正常合法手续(ATM或柜台)提取现金,而通过其他手段将卡中信用额度内的资金以现金的方式套取,同时又不支付银行提现费用的行为。因为信用卡用户有最高56天的“免息消费”期,持卡人一旦套现,在这段“免息期”内既能使用银行贷款又不用支付利息。所以说信用卡套现使得持卡人在获得现金的同时规避了银行高额的取现费用,相当于获得一笔无息贷款,极具诱惑力。
另外,由于我们发展的一些商户对于套现情况不很了解,甚至一些不法商户自愿的参与,会对信用社金融秩序产生很大影响。因此,防范商户信用卡套现工作是人行和银联公司一直重点关注和监控的内容。
1.信用卡套现的形式及其主要特点
我们现在发现的信用社商户套现的主要表现形式为虚构信用卡POS消费,实现套现并获取手续费。德城区联社就出现过一例,由于一个企业商户恶意套现,用本厂职工开立十余张农行信用卡全额套现十多万元,在银联提出检查通知后又向信用社提供了虚假的购物合同证明,在德城区的深入了解下发现了问题所在,因此对该商户予以封户,也表现了我社对于套现商户的打击决心和力度。
因此,当前我社商户套现一般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假公司和假交易。在商户协同下,批发类公司因其低费率,或部分公司因套现风险观念不强,擅自将POS机转借给他人使用出现了套现,套现的POS刷卡交易无实际消费背景。二是对于套现的信用卡大部分是假证办卡或直接盗卡。在出现套现后被套取的资金很难回笼。三是银行涉及面广。套现用卡已涉及大部分发卡银行,一张身份证可以到十几家银行申请发卡。四是风险隐蔽。由于实现循环套现,使银行卡风险暂时隐蔽,造成高发卡、高消费交易的假象,一旦套现链断裂,风险就会爆发。
2.信用卡套现的危害性及成因
2.1危害性分析
一是增大信用卡业务风险。高套现成本圈定下的特定需求群体和特殊需求目的,使套现信用卡较普通信用卡存在更大的信用风险隐患。此外,由于部分客户资料虚假,一旦产生损失,银行将难以追偿。据专业公司不完全统计,2006年度全国银行信用卡业务因虚假申请和套现行为损失资金高达6000多万元,占当年国内信用卡全部欺诈损失金额的80%左右。二是严重扰乱金融秩序。不法中介以受银行委托协办信用卡为名从事欺诈活动,利用信用卡56天免息期和透支消费功能实现“终生免息占用银行资金”的循环套现,误导社会公众。此外,循环套现还可获得银行消费积分奖励,严重侵占了银行利益,扰乱信用卡市场的正常金融秩序。三是存在合规风险隐患。目前,各银行对于信用卡发卡业务均有较为完善的操作流程,流程规定信用卡申请表必须由主卡申请人本人亲笔签名确认,银行须核实申请人身份,不得在申请人不知情或违背申请人意愿情况下发卡。但地下中介的代理办卡行为已明显违背上述规定,一旦出现无法还款现象,银行将面临由于管理和操作不到位引起的合规风险。四是存在客户信息资料被盗用风险。从已发案件看,不法中介以代办信用卡为由,私自保留、盗用申请人资料,再以申请人名义向银行冒领信用卡,或将资料用于他人的“资料伪造”服务,甚至在为他人代办信用卡后盗用其信用卡。另外,持卡人在不法中介刷卡套现,卡信息极有可能被复制盗取。
2.2原因分析
一是商业银行信用卡发卡管理存在漏洞。二是特约商户和POS机具管理不严。一方面准入门槛低,客户申请特约商户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一些基本资料,银联商务公司派人简单核查后即安装POS机。另一方面后续管理不够深入,由于受人力物力等因素制约,银联商务公司无法对商户提出的POS机安装需求做深入调查,平时也不可能对全市6135家特约商户的运营情况和9066台POS机的使用情况持续跟踪检查。三是收单银行职能定位不准,部分收单银行将职能簡单定位为单一的清算功能,平时缺少对特约商户的跟踪管理,对银联提供的特约商户风险提示缺乏足够重视。四是缺乏有力惩处措施。一方面对违规用卡行为缺乏有效制裁措施,如对信用卡套现活动的处罚仅为取消特约商户资格等措施,暴利驱使下信用卡套现行为难以根除。另一方面部分银行处理违规用卡行为时以资金收回为底线,缺乏一打到底的决心,因未能将违规者纳入“黑名单信息”,致使套现者得以在各银行间轮番操作。五是媒体广告审核不严。
3.防范信用卡套现的建议
3.1加大宣传教育,加强发卡和特约商户、POS机设置的准入管理
一是加强特约商户的准入管理,核实POS设置的真实用途,不能因为具备了准入资料形式要件而简单地签到合同,要从源头上遏制违法犯罪行为和各种风险苗头。二是加强和银联的合作,共同提升商户异常交易监控和查处力度。一方面银联和收单银行要共同作好异常交易监控。银联要利用自身的商户风险监控系统,加大对刷卡交易的监控力度;收单银行要建立异常交易监测体系,根据银联抄送的特约商户风险提示做好核查工作并及时提示发卡行。另一方面收单行要协同银联要加强对POS机具的后续跟踪管理,防止出现POS机具被租借等不正常现象发生。三是要加大惩处力度。对于确定的套现行为,采用商户及其业主不良信用记录方式建立长效惩处机制,提高违规代价。同时,建议将违规用卡客户纳入“黑名单”范畴和个人征信系统,以个人信用度的惩处来约束违规行为。四是加大宣传教育,增强商户风险意识,自觉抵制各种非法金融活动。
3.2完善特约商户激励约束机制,树立审慎经营理念
一是完善绩效考核,实现科学发展。要通过建立全面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树立追求质量、重视风险的行为导向,纠正重数量轻质量、重业务竞争轻风险管理、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利益的不良倾向,努力实现科学发展。二是合理匹配责权利,提升经营管理水平。要进一步优化职责分工,厘清各机构层级、各业务条线间的职责边界,有效落实各方职权,实现责权利的高度协调统一,切实做到既激发分支行层级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又充分发挥系统内各业务单元的比较优势,实现组织架构优势最大化。 [科]
信用社如果要防范商户的套现工作,必须要先弄清楚什么是“信用卡套现”:是指持卡人不是通过正常合法手续(ATM或柜台)提取现金,而通过其他手段将卡中信用额度内的资金以现金的方式套取,同时又不支付银行提现费用的行为。因为信用卡用户有最高56天的“免息消费”期,持卡人一旦套现,在这段“免息期”内既能使用银行贷款又不用支付利息。所以说信用卡套现使得持卡人在获得现金的同时规避了银行高额的取现费用,相当于获得一笔无息贷款,极具诱惑力。
另外,由于我们发展的一些商户对于套现情况不很了解,甚至一些不法商户自愿的参与,会对信用社金融秩序产生很大影响。因此,防范商户信用卡套现工作是人行和银联公司一直重点关注和监控的内容。
1.信用卡套现的形式及其主要特点
我们现在发现的信用社商户套现的主要表现形式为虚构信用卡POS消费,实现套现并获取手续费。德城区联社就出现过一例,由于一个企业商户恶意套现,用本厂职工开立十余张农行信用卡全额套现十多万元,在银联提出检查通知后又向信用社提供了虚假的购物合同证明,在德城区的深入了解下发现了问题所在,因此对该商户予以封户,也表现了我社对于套现商户的打击决心和力度。
因此,当前我社商户套现一般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假公司和假交易。在商户协同下,批发类公司因其低费率,或部分公司因套现风险观念不强,擅自将POS机转借给他人使用出现了套现,套现的POS刷卡交易无实际消费背景。二是对于套现的信用卡大部分是假证办卡或直接盗卡。在出现套现后被套取的资金很难回笼。三是银行涉及面广。套现用卡已涉及大部分发卡银行,一张身份证可以到十几家银行申请发卡。四是风险隐蔽。由于实现循环套现,使银行卡风险暂时隐蔽,造成高发卡、高消费交易的假象,一旦套现链断裂,风险就会爆发。
2.信用卡套现的危害性及成因
2.1危害性分析
一是增大信用卡业务风险。高套现成本圈定下的特定需求群体和特殊需求目的,使套现信用卡较普通信用卡存在更大的信用风险隐患。此外,由于部分客户资料虚假,一旦产生损失,银行将难以追偿。据专业公司不完全统计,2006年度全国银行信用卡业务因虚假申请和套现行为损失资金高达6000多万元,占当年国内信用卡全部欺诈损失金额的80%左右。二是严重扰乱金融秩序。不法中介以受银行委托协办信用卡为名从事欺诈活动,利用信用卡56天免息期和透支消费功能实现“终生免息占用银行资金”的循环套现,误导社会公众。此外,循环套现还可获得银行消费积分奖励,严重侵占了银行利益,扰乱信用卡市场的正常金融秩序。三是存在合规风险隐患。目前,各银行对于信用卡发卡业务均有较为完善的操作流程,流程规定信用卡申请表必须由主卡申请人本人亲笔签名确认,银行须核实申请人身份,不得在申请人不知情或违背申请人意愿情况下发卡。但地下中介的代理办卡行为已明显违背上述规定,一旦出现无法还款现象,银行将面临由于管理和操作不到位引起的合规风险。四是存在客户信息资料被盗用风险。从已发案件看,不法中介以代办信用卡为由,私自保留、盗用申请人资料,再以申请人名义向银行冒领信用卡,或将资料用于他人的“资料伪造”服务,甚至在为他人代办信用卡后盗用其信用卡。另外,持卡人在不法中介刷卡套现,卡信息极有可能被复制盗取。
2.2原因分析
一是商业银行信用卡发卡管理存在漏洞。二是特约商户和POS机具管理不严。一方面准入门槛低,客户申请特约商户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一些基本资料,银联商务公司派人简单核查后即安装POS机。另一方面后续管理不够深入,由于受人力物力等因素制约,银联商务公司无法对商户提出的POS机安装需求做深入调查,平时也不可能对全市6135家特约商户的运营情况和9066台POS机的使用情况持续跟踪检查。三是收单银行职能定位不准,部分收单银行将职能簡单定位为单一的清算功能,平时缺少对特约商户的跟踪管理,对银联提供的特约商户风险提示缺乏足够重视。四是缺乏有力惩处措施。一方面对违规用卡行为缺乏有效制裁措施,如对信用卡套现活动的处罚仅为取消特约商户资格等措施,暴利驱使下信用卡套现行为难以根除。另一方面部分银行处理违规用卡行为时以资金收回为底线,缺乏一打到底的决心,因未能将违规者纳入“黑名单信息”,致使套现者得以在各银行间轮番操作。五是媒体广告审核不严。
3.防范信用卡套现的建议
3.1加大宣传教育,加强发卡和特约商户、POS机设置的准入管理
一是加强特约商户的准入管理,核实POS设置的真实用途,不能因为具备了准入资料形式要件而简单地签到合同,要从源头上遏制违法犯罪行为和各种风险苗头。二是加强和银联的合作,共同提升商户异常交易监控和查处力度。一方面银联和收单银行要共同作好异常交易监控。银联要利用自身的商户风险监控系统,加大对刷卡交易的监控力度;收单银行要建立异常交易监测体系,根据银联抄送的特约商户风险提示做好核查工作并及时提示发卡行。另一方面收单行要协同银联要加强对POS机具的后续跟踪管理,防止出现POS机具被租借等不正常现象发生。三是要加大惩处力度。对于确定的套现行为,采用商户及其业主不良信用记录方式建立长效惩处机制,提高违规代价。同时,建议将违规用卡客户纳入“黑名单”范畴和个人征信系统,以个人信用度的惩处来约束违规行为。四是加大宣传教育,增强商户风险意识,自觉抵制各种非法金融活动。
3.2完善特约商户激励约束机制,树立审慎经营理念
一是完善绩效考核,实现科学发展。要通过建立全面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树立追求质量、重视风险的行为导向,纠正重数量轻质量、重业务竞争轻风险管理、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利益的不良倾向,努力实现科学发展。二是合理匹配责权利,提升经营管理水平。要进一步优化职责分工,厘清各机构层级、各业务条线间的职责边界,有效落实各方职权,实现责权利的高度协调统一,切实做到既激发分支行层级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又充分发挥系统内各业务单元的比较优势,实现组织架构优势最大化。 [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