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危险行为若干问题探讨

来源 :法制与社会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chenzhe1987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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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趋复杂的现代社会关系中,共同危险行为时有发生。本文在分析和借鉴各种理论学说的基础上,对共同危险行为的构成要件、责任承担以及免责事由进行了深入阐述,提出了应将法律推定的各自过错作为共同危险行为的主观过错要件,同时应当坚持推定的因果关系,对其免责事由应当采取“排除可能的因果关系即可免责”这一学说。 In the increasingly complex modern social relations, common dangerous behaviors happen from time to time. Based on the analysis and reference of various theories and theories, this article elaborates the constitutional elements, responsibilities and exemptions of common dangerous behaviors, and puts forward that the respective fault of legal presumption should be regarded as the subjective fault of common dangerous behaviors. At the same time The presumption of causation should be upheld, and the doctrine of exemption should be based on the principle of “eliminating possible causa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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