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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的第一年,也是我市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年。初步建立了“规范有序、职责分明、公平公正、服务先行、廉洁高效”的政府采购运行规程,使我市政府采购工作逐步走上了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截至2003年12月底,全市共完成政府采购金额18835.4万元,完成省考核计划的103.87%,较上年增长55.80%。节约资金2180.80万元,节约率为10.38%。有力地支持了全市财政工作,促进了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