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能主义刑法观变迁下的刑事立法正当性考察

来源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liongliong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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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的深刻变革,促成了新康德主义的历史回归。在新康德主义的影响下,现代机能主义刑法观围绕着“康德命题”从不同的路径对法与道德的关系进行新的诠释并拓展其内容。随着不同机能主义刑法观的继承与发展、交流与对抗,原本封闭的机能主义刑法观渐渐地形成开放之势。开放式的机能主义刑法观不再被传统的行为规制机能、法益保护机能、人权保障机能所束缚,而是在刑法的内部或外部,根据发展的路径不同衍生出目的机能刑法、社会机能刑法、刑事政策刑法机能、描述刑法机能等新的机能主义刑法观。在刑事立法活跃化的今天,现代机能主义刑法观的评价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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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腔积液在临床上较为常见,虽经临床、实验室、胸膜活检及影像学检查,仍有20%左右不能确诊[1].1978年Piras等首先报道测定胸膜渗出物中的腺苷脱氨酶(Adenosine deaminase,AD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