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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并发布了新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是政府引导投资方向,管理投资项目,制定和实施财税、金融、土地、进出口等政策的重要依据。2005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实施5年来,对于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农业生产条件和发展水平不断提高,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取得积极进展,制造业竞争能力明显提升,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取得显著成效,基础设施日益完善,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扎实推进,服务业发展取得长足进步,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健全,人民生活明显改善。
但是,由于长期困扰我国经济发展的结构不合理、发展方式粗放、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等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特别是国际金融危机发生以来,世界范围内产业发展环境发生深刻变化,《目录(2005年本)》中相当数量的条目已不适应发展要求。主要体现在:一是世界范围内技术创新和结构升级的步伐明显加快,新技术革命方兴未艾,《目录(2005年本)》鼓励类的相当部分条目已难以体现产业技术进步和发展趋势的要求;二是随着技术创新步伐的加快,《目录(2005年本)》鼓励发展的一些技术已经成熟、普及,没有必要再列入鼓励类;三是一些条目表述宽泛、界限不清,实际工作中不好操作,需要调整、细化;四是鼓励类中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等领域的部分品种已出现严重产能过剩,对一般加工能力不宜再进行鼓励;五是随着生产能力的增长和技术水平的提高,淘汰落后工作力度需进一步加强;六是《目录(2005年本)》与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和节能减排要求差距较大,不能很好体现发展绿色经济、循环经济、低碳技术的新要求。
根据十七届五中全会建议提出的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的指导思想,《“十二五”规划纲要》进一步明确,要科学判断和准确把握发展趋势,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改造提升制造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全面提高信息化水平,推进海洋经济发展,推动服务业大发展。修订《目录(2005年本)》既是实现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实施好《“十二五”规划纲要》,推动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举措。
在修订《目录(2005年本)》的工作中遵循了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市场调节和政府引导相结合;二是坚持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和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相结合;三是坚持结构调整与协调发展相结合;四是坚持控制总量与优化存量相结合。修订后的《目录(2011年本)》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力求全面反映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方向内容;二是更加注重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自主创新;三是更加注重对推动服务业大发展的支持;四是更加注重对产能过剩行业的限制和引导;五是更加注重落实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目录(2011年本)》的颁布实施,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完善和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将产生积极的作用。各地区要将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任务,结合本地区产业发展实际,合理引导投资方向,鼓励和支持发展先进生产能力,限制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防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切实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各有关部门要完善相关政策,切实加强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形成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体系,增强产业政策的执行效力。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是政府引导投资方向,管理投资项目,制定和实施财税、金融、土地、进出口等政策的重要依据。2005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实施5年来,对于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农业生产条件和发展水平不断提高,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取得积极进展,制造业竞争能力明显提升,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取得显著成效,基础设施日益完善,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扎实推进,服务业发展取得长足进步,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健全,人民生活明显改善。
但是,由于长期困扰我国经济发展的结构不合理、发展方式粗放、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等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特别是国际金融危机发生以来,世界范围内产业发展环境发生深刻变化,《目录(2005年本)》中相当数量的条目已不适应发展要求。主要体现在:一是世界范围内技术创新和结构升级的步伐明显加快,新技术革命方兴未艾,《目录(2005年本)》鼓励类的相当部分条目已难以体现产业技术进步和发展趋势的要求;二是随着技术创新步伐的加快,《目录(2005年本)》鼓励发展的一些技术已经成熟、普及,没有必要再列入鼓励类;三是一些条目表述宽泛、界限不清,实际工作中不好操作,需要调整、细化;四是鼓励类中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等领域的部分品种已出现严重产能过剩,对一般加工能力不宜再进行鼓励;五是随着生产能力的增长和技术水平的提高,淘汰落后工作力度需进一步加强;六是《目录(2005年本)》与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和节能减排要求差距较大,不能很好体现发展绿色经济、循环经济、低碳技术的新要求。
根据十七届五中全会建议提出的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的指导思想,《“十二五”规划纲要》进一步明确,要科学判断和准确把握发展趋势,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改造提升制造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全面提高信息化水平,推进海洋经济发展,推动服务业大发展。修订《目录(2005年本)》既是实现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实施好《“十二五”规划纲要》,推动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举措。
在修订《目录(2005年本)》的工作中遵循了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市场调节和政府引导相结合;二是坚持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和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相结合;三是坚持结构调整与协调发展相结合;四是坚持控制总量与优化存量相结合。修订后的《目录(2011年本)》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力求全面反映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方向内容;二是更加注重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自主创新;三是更加注重对推动服务业大发展的支持;四是更加注重对产能过剩行业的限制和引导;五是更加注重落实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目录(2011年本)》的颁布实施,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完善和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将产生积极的作用。各地区要将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任务,结合本地区产业发展实际,合理引导投资方向,鼓励和支持发展先进生产能力,限制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防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切实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各有关部门要完善相关政策,切实加强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形成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体系,增强产业政策的执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