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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往今来,文人骚客,咏秋悲秋的诗文歌赋不计其数。可既不一味歌颂,也不一味悲啼,而是表现一种自然而健康的人生境界的,当数郁达夫的《故都的秋》了。
他的“不远千里”赶到北平,只是“想饱尝一下”“故都的秋味”的故都情节,他的“以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最佳”的牵牛花、“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的淡泊清冷、孤寂悲凉的心境,他的对古今中外写秋诗文的说明与议论的独特文人素养,无一不是作者对故都的秋的独特内心情感的展现。“秋天,这北国的秋天,若留得住的话,我愿意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三分之一的零头”。只要能把秋留住,就是折了寿命也在所不惜,可见作者对秋的感情是多么深厚——对秋的执著、对生活的热爱。
“故都的秋,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这就是作者渴望饱尝的故都的秋味。而作者在文中择取的仅仅是点缀北国之秋的几处平凡秋景,却把故都的秋声、秋色、秋姿、秋态描绘得贴切自然,秋意十足,秋韵毕现,寥寥数笔,给人以“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之感,也令人领略到北国之秋的深沉幽远,严厉萧条。因此,才有作者的“黄酒之于白干,稀饭之于馍馍,鲈鱼之于大蟹,黄犬之于骆驼”之比喻和赞叹,也才有作者对故都之秋更深层的恋情。
作为现代散文名篇,郁达夫《故都的秋》中亮点很多,而最令人难忘,又便于言说的,莫过于文章结尾处的四个比喻。新奇的语句,往往是创新思维的结晶。它言简意丰,雅俗共赏,给人留下广阔的思维空间。其寓意之争也从未间断过。
那么,“黄酒之于白干,稀饭之于馍馍,鲈鱼之于大蟹,黄犬之于骆驼”,这奇特的喻体,跟南北之秋到底有什么相似之处呢?
作者在运笔之前,必定是味透了北国秋意之精髓,只要能酣畅淋漓地表情达意,选什么意象都行,所谓“得其意而忘其形”是也。作者只想从多个侧面反复说明南北之秋的不同韵味,让读者感受深刻。至于四句喻体都是食品或跟食品相关,则纯粹是一种巧合,并非刻意为之。而这四句在量与质上差别明显的事物,让读者品味到故都秋天淳厚、浓郁的醉人特征。
用“黄酒之于白干”作喻,是在品其韵味。我们知道,黄酒是烹饪用的一种料酒,其酒力甚是清淡,而白干辛辣涩口,浓烈得多,饮之过瘾。用它们来比喻南北之秋清淡与浓烈之韵味。恰到好处。
“稀饭之于馍馍”,一稀一干,一软一硬,从触觉上加以区别,无须赘言。
而“鲈鱼之于大蟹”,则是从气势上做一个大致的描摹。鲈鱼是鱼类食品中的上品,素以柔润鲜嫩著称,古人有“鲈鱼堪脍”之说。大蟹即大闸蟹,它硬朗老辣,威风八面,非勇者不敢当之。鲈鱼与大蟹,一阴一阳,一柔一刚,绝然分明,南北之秋,不正如此么!
至于“黄犬之于骆驼”,则是从形体上,从视觉上加以比较,意在说明北国之秋的大气磅礴。黄犬小巧玲珑,随处可见;骆驼则庞然大物,顶天立地,即使是瘦死的骆驼也比马壮。黄犬之于骆驼,反差明显。再说,黄犬多生活在南方,骆驼则生活在北国,用南北两地不同的动物来代表南北之秋象,真是再恰当不过了。
南国之秋与北国之秋的最大区别在于味。而文中的这四个比喻从饮食文化人手,让人从饮食的“味”去品味秋之“味”,从形象的“味”去领悟抽象的“味”。如此丰富生动的意象令人读后回味悠长。
读文如读诗,剖析意象,不能一一对号入座,只要我们从整体上把握,删繁就简,就能悟其真谛。
他的“不远千里”赶到北平,只是“想饱尝一下”“故都的秋味”的故都情节,他的“以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最佳”的牵牛花、“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的淡泊清冷、孤寂悲凉的心境,他的对古今中外写秋诗文的说明与议论的独特文人素养,无一不是作者对故都的秋的独特内心情感的展现。“秋天,这北国的秋天,若留得住的话,我愿意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三分之一的零头”。只要能把秋留住,就是折了寿命也在所不惜,可见作者对秋的感情是多么深厚——对秋的执著、对生活的热爱。
“故都的秋,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这就是作者渴望饱尝的故都的秋味。而作者在文中择取的仅仅是点缀北国之秋的几处平凡秋景,却把故都的秋声、秋色、秋姿、秋态描绘得贴切自然,秋意十足,秋韵毕现,寥寥数笔,给人以“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之感,也令人领略到北国之秋的深沉幽远,严厉萧条。因此,才有作者的“黄酒之于白干,稀饭之于馍馍,鲈鱼之于大蟹,黄犬之于骆驼”之比喻和赞叹,也才有作者对故都之秋更深层的恋情。
作为现代散文名篇,郁达夫《故都的秋》中亮点很多,而最令人难忘,又便于言说的,莫过于文章结尾处的四个比喻。新奇的语句,往往是创新思维的结晶。它言简意丰,雅俗共赏,给人留下广阔的思维空间。其寓意之争也从未间断过。
那么,“黄酒之于白干,稀饭之于馍馍,鲈鱼之于大蟹,黄犬之于骆驼”,这奇特的喻体,跟南北之秋到底有什么相似之处呢?
作者在运笔之前,必定是味透了北国秋意之精髓,只要能酣畅淋漓地表情达意,选什么意象都行,所谓“得其意而忘其形”是也。作者只想从多个侧面反复说明南北之秋的不同韵味,让读者感受深刻。至于四句喻体都是食品或跟食品相关,则纯粹是一种巧合,并非刻意为之。而这四句在量与质上差别明显的事物,让读者品味到故都秋天淳厚、浓郁的醉人特征。
用“黄酒之于白干”作喻,是在品其韵味。我们知道,黄酒是烹饪用的一种料酒,其酒力甚是清淡,而白干辛辣涩口,浓烈得多,饮之过瘾。用它们来比喻南北之秋清淡与浓烈之韵味。恰到好处。
“稀饭之于馍馍”,一稀一干,一软一硬,从触觉上加以区别,无须赘言。
而“鲈鱼之于大蟹”,则是从气势上做一个大致的描摹。鲈鱼是鱼类食品中的上品,素以柔润鲜嫩著称,古人有“鲈鱼堪脍”之说。大蟹即大闸蟹,它硬朗老辣,威风八面,非勇者不敢当之。鲈鱼与大蟹,一阴一阳,一柔一刚,绝然分明,南北之秋,不正如此么!
至于“黄犬之于骆驼”,则是从形体上,从视觉上加以比较,意在说明北国之秋的大气磅礴。黄犬小巧玲珑,随处可见;骆驼则庞然大物,顶天立地,即使是瘦死的骆驼也比马壮。黄犬之于骆驼,反差明显。再说,黄犬多生活在南方,骆驼则生活在北国,用南北两地不同的动物来代表南北之秋象,真是再恰当不过了。
南国之秋与北国之秋的最大区别在于味。而文中的这四个比喻从饮食文化人手,让人从饮食的“味”去品味秋之“味”,从形象的“味”去领悟抽象的“味”。如此丰富生动的意象令人读后回味悠长。
读文如读诗,剖析意象,不能一一对号入座,只要我们从整体上把握,删繁就简,就能悟其真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