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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即日起至9月30日,龙岩市市委、市政府决定集中开展打击非法采矿专项整治行动。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辖区内非法采矿专项整治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组织国土资源、公安、煤管、安监等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全面彻底取缔所有新开、“死灰复燃”或未按“六条标准”关闭的非法矿点,进一步完菩和落实打击非法采矿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