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应为合理共享公共资源收益的突破点

来源 :国企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KingofPriser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十八大报告提出,建立公共资源出让收益合理共享机制。而此前两会上提出的是,建立公共资源出让收益的全民共享机制。从“全民”到“合理”的微妙变化,体现了政府对公共资源可持续性发展的科学考量。
  我国实行的是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公共资源中较大的资源载体指的是经营性国有资产,包括石油石化、电力、通信等重要领域,以及供水、供气、公共交通等关乎民生的国有企业。
  国资不论从地位上还是规模上,都对公共资源出让收益的分享机制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那么,国资如何成为合理分享公共资源出让收益的突破点?
  首先,国资的税收上缴,可以直接进行全社会的合理分享。2011年,全国国有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上缴税金约占全社会工商企业的40%。“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每年国资的税收增量,可以更多地考虑通过进入财政体系的转移支付,将其中的一大部分投入到教育、医疗、基础设施等社会公益性领域,投向民生领域,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和服务。
  其次,进一步将国有资产的国有股划转至社保基金。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全国国有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已划归社保基金国有股权2119亿元,占全部社保基金财政性收入的43.1%。未来,十八大报告中提出“扩大社会保障基金筹措渠道,建立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制度,确保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国资已然成为最为重要的资金渠道。
  通过划转国有股来充实社保基金,能够让国资更好地与民共享,国资的地位性质和营利能力有利于社保基金获得相对比较稳定的资源,并实现保值增值,更好地回馈民众,同时也有利于继续推动国资改革,明晰产权并实现多元化,实现科学管理,产生更大的效益。
  最后,积极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其核心是国有企业向国家上缴投资利润,目前国有资本的收益上缴比例平均为10%。
  随着国有资产的不断增值,作为公共资源的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也逐年提高。此次十八大报告中所强调的“合理共享”,体现出国家对国有资产的未来长足发展,考虑到国有企业历史积淀的社会负担,需要一定成本解决。当然,从参与国际化分工的角度来讲,也考虑到国有企业需要进行更大规模的资金投入,这样才有实力与跨国公司竞争。
  当然,为了保证公共资源出让收益的合理共享,国有资本收益的支出,应当着重考虑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发展对国民经济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产业,推进技术创新,以国资的转型发展来引导社会的生产要素合理流动,积极带动非公经济的协同发展,共同参与市场竞争,实现资源的合理共享,创造更大的资产价值,反哺于民众。
  而更具现实意义的是,通过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收益共享的示范作用,来带动金融国有资产、文化国有资产以及资源性国有资产等各类国有资产的收益全社会共享,这是实现合理共享发展成果的价值所在。蛋糕做大了,可以共享的平台自然也就多了。
  建立公共资源出让收益合理共享机制,或将缩小我国区域之间、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而当前最大的突破点应在于国资作为公共资源,实现全社会科学、公平、合理共享。
其他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