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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的本地实施是为平衡专利持有人的专有权与其对公共利益的影响而设立的限制之一,《巴黎公约》和TRIPS协定均规定了缔约国有要求专利持有人实施专利的权利,但未对实施的地点和方式作出规定。美国与巴西的争端未解决专利本地实施要求在国际法上的合法性问题,印度索拉非尼药品专利强制许可案论证了这一要求在国际法上的合法性。我国相关立法可借鉴他国经验对实施或充分实施的界定标准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