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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教育,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广大教育工作者孜孜追求的目标。在创建和谐教育的进程中,却仍然有一种不良、不和谐的现象——“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存在,始终影响和阻碍教育的快速、和谐发展。杜绝体罚不良现象,努力构建和谐教育,需要加强教师的法制教育,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教师的民主、平等意识及师德修养;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都要建立起配套完整并切实可行的教师管理制度和有效的监督机制,和谐教育一定也会的得到顺利地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