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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骨”是中国古典美学的一个重要范畴,自南朝刘勰提出并首次进行完整阐述之后,成为了影响后世文学创作与文学评鉴的重要美学标准。“风骨”强调一种刚健之美,推崇“气”与“力”的壮大,这一点与西方的“崇高”理论有相似之处,两者都指向作为主体的人的道德精神,这种道德精神不是指狭义的伦理规范,而是指一种植根于人心灵深处的“德性”光辉。但二者在具体的内涵及理论发展上又有明显差异,“风骨”偏向于古典的和谐美,而“崇高”则强调由“痛感”向“快感”转化过程中产生的张力。“风骨”论主要运用于人物品评、文学书画理论、实践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