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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将现有房屋质量验收内容纳入到住宅性能认定中,对现行的《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加以修改,改为《住宅质量性能评定技术标准》,将住宅性能认定纳入房屋综合验收之中,将目前开发企业为购房者提供的《质量保证书》,改为《质量性能保证书》。另外,随着目前对绿色建筑的推广以及对建筑的能效测评实施,一些城市已经逐步要求如果未完成能效专项验收,则工程不予竣工验收的做法。相信随着这些工作的开展,对住宅性能的综合认定也将逐步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