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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和商标都是企业彰显个性的手段,它们通过确立显著的特征,传达给公众以鲜明的印象,从而同其他的企业或产品、服务区分开来。但是两种权利又分别受不同的法律保护,因此,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两种权利冲突亦不断增加。根据两权利性质之差异,对企业名称权及商标权保护应遵循保护在先权利、禁止混淆、突出使用相同或者相似标识为侵权、在后侵权要主观过错、利益平衡等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