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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介绍教育服务贸易含义,论述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成立后广西高职教育开展教育服务贸易的表现形式以及发展策略,以促进广西高职教育服务贸易的开放与发展。
【关键词】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 高职教育 教育服务贸易 发展策略
【中图分类号】G【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3)04C-0013-03
根据《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时间框架,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以下简称“自贸区”已经于2010年1月1日全面启动,成为了继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之后的世界第三大自由贸易区。广西地处我国西南地区,享受着沿海地区开放政策及边境开放政策,尤其是中国—东盟博览会永久落户南宁,更是使广西成为区域国际合作前沿地区,给广西带了巨大的发展机遇。对于高等教育而言,将会形成一个新的教育合作市场。据《广西教育年鉴2011年卷》中的数据统计,截至2011年12月,广西高等教育外国留学生在校生3196人,其中来自亚洲国家的3010人。统计数字已经说明,广西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步入高速发展阶段。
经过10多年的迅猛发展,高职教育占据了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已经成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在新形势下依托东盟自贸区,推进国际化进程成为一个新问题。
一、教育服务贸易
教育服务贸易是指国家(地区)相互之间,除由政府彻底资助的教学活动外,凡收取学费、带有商业性质的教学活动以及与此相关的教育产品和教育物质的进出口贸易,它属于《服务贸易总协定》中划分的12个服务大类中的第5大类;按照联合国的主要产品分类,教育服务贸易可分为初等、中等、高等、成人和其他教育服务5大分部门。其中,关于高等教育服务范围如下:(1)后中等(次学位)职业技术教育,强调应用技能的培养并兼顾一定的理论指导。(2)其他高等教育服务,即为获得大学学位或同等目的而实施的教育,通常由大学或专业的职业学院(professional schools)实施,教育课程不仅强调理论指导,还注重研究能力的培养,使学生能从事原创性的工作。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规定,教育服务贸易主要有四种提供方式,即跨境交付(Cross-border Supply)、境外消费(Eonsumption Abroad)、商业存在(Eonunereial presenee)、自然人流动(PreseneeofNaturalpersons)。其中,跨境交付是国际服务贸易的基本形式,它通过电信、邮电、计算机的联网等形式提供服务以获取报酬,如我们常见的远程教育、在线学习、虚拟大学等;境外消费是最常见的教育服务贸易形式,它的特点是服务消费者到任何其他成员境内接受服务,如出国留学或开办留学生教育;商业存在是《服务贸易总协定》中最重要的一种服务提供方式,在教育服务贸易中其现实形式主要有独资办学、合作办学等;自然人流动的特点是服务提供者向其他成员国境内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如教授、学者的讲学、咨询指导等。
二、广西高职教育服务贸易现状
广西历来与东盟关系密切,地理上山水相连,是中国唯一既有陆路又有水路连接东盟国家的省级行政区。伴随着中国—东盟贸易区的建立,广西的战略地位逐渐凸显,已经成为中国—东盟合作的桥头堡。
截至2011年12月,广西普通高校70所,其中高职院校33所,普通高校在校生人数567516人,其中高职院校在校生306147。从数量上,高职教育已经成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就教育服务贸易而言,高职教育要略显的滞后。
(一)通过留学教育表现境外消费
据了解,自2004年起,广西每年组织20多所具有招收留学生资格的高校前往越南、泰国、印尼、马来西亚等国家举办广西国际教育展,促进学校之间的交流。同时,在国家孔子学院总部的支持下,广西高校不断走进东盟国家开展汉语培训,校际间合作交流来往频繁,与近百所东盟国家院校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越来越多的东盟国家学生到广西留学。十年前,在广西留学的东盟国家学生仅为几百人,如今在中国—东盟自贸区推动下,广西的东盟国家留学生已累积突破5000人。尽管本科层次的教育是来自东盟留学生们的首选,但随着高职教育的国际化进程,越来越多的高职院校开始注重吸引留学生,以短期培训为主开展留学生教育。如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提供了提供多样化的短期语言培训及文化体验学习,形成了学院较为稳定的留学生资源。
在吸纳东盟国家留学生的同时,广西的高职院校也重视将学生送往东盟国家学习。如柳州城市职业学院开辟了东南亚合作交流的市场,与泰国、柬埔寨、印尼、菲律宾、新加坡等东盟国家友好往来,先后建立了多个教育教学实习基地,共同开展教育研究。同时,该校共计招收了60多名东南亚国家的留学生,成为广西高职院校中招收东盟国家留学生最多的院校。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则利用合作共建的方式,组织了近700名学生赴东盟各语言对象国进行留学。
(二)通过合作办学表现商业存在
随着中国软实力的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高等学校走出国门,主动参与国际教育的竞争与合作。广西由于地缘优势,与东盟国家的合作办学可追溯至20世纪五六十年代。目前,广西大多数本科院校、部分高职院校都与东盟国家高新签订了合作办学协议,开展跨国合作办学。广西已经与东盟国家开展合作交流的高职院校接近10所。据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信息,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先后与越南、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等东盟国家的12所高校签订了合作办学协议,与泰国佛统商贸协会、泰国曼谷青年联合会、泰国那空沙旺府敦南酒店等10多个合作院校和外企共建国外实训基地,共同完成多项合作。而据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资料显示,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与越南海防大学、泰国皇家坦亚布里理工大学、泰国碧武里皇家大学、泰国峡迪拉工商管理学院、柬埔寨金边皇家大学、马来亚大学等多所东盟国家的高校开展交流合作,并与其中近10所高等院校签订了教育合作协议。 目前,随着《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正式颁布,其中明确指出“打造面向东盟的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高地,充分发挥广西的地缘、历史渊源、人才资源和政策优势,积极参与中国—东盟区域教育一体化的探索与建设,推动与东盟国家高校间学分转移和互认,鼓励大学间建立全面、务实的教育合作关系”,区内高职院校纷纷以此为契机,加大与东盟各国的合作力度,大部分高职院校则实现了零的突破,取得实质性的进展。
(三)通过专家学者表现自然人流动
在教育国际化进程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专家学者以“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在不同的国家开展服务。这种流动方式,成为教育服务贸易中自然人流动的典型表现形式。依托地缘优势,广西众多高等院校的专家学者能够走出国门,为东盟国家提供各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同时,东盟国家的专家学者也频频前往广西提供服务。如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利用行业优势,多次派出专家学者前往越南、老挝、缅甸、菲律宾等东盟国家提供杂交水稻、玉米、甘蔗、果树嫁接及现代农业等方面的培训;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则利用语言优势,为泰国、缅甸、越南等东盟国家提供汉语教育等。
(四)跨境交付期待突破
在教育服务贸易中,跨境交付主要是通过远程教育和函授教育等方式实现,表现过国外的网络大学和国内的远程教育。这种通过卫星、计算机网络方式将一国的专业知识传授给另一国的学生的教育服务方式,具有费用低、学习时间灵活、不受空间限制等诸多优点。这一便捷的方式已经越来越受到广西区内高等院校的重视,在大多数的本科院校中,都设置了网络教育学院,但这些远程教育和网络教育,往往是针对中国学生,外国学生或东盟国家学生人数难以查证。而在高职院校中,远程教育和网络教育几乎还处在建设初期阶段,几乎没有一所高职院校能够通过这种方式提供教育服务。
三、广西高职教育服务贸易发展策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扩大教育合作与交流”是“十二五”期间的主要任务之一,多层次、宽领域的教育合作与交流、留学生教育是重要的教育服务贸易形式。在当前形式下,高职教育服务贸易要取得突破性的进展,则要在辨明自身优势、完善法律制度、提高教育质量、共享教育资源上下工夫。
(一)辨析优劣,找准市场开拓点
由于历史、经济、环境等方面原因,广西的高职教育发展较为滞后。在经历了10年不断的充实和发展之后,取得了历史性的进展,成为了广西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在高等教育国际化的进程中,广西高职教育扮演着“配角”的角色,与其在高等教育中的地位并不呼应。与其跟风普通高等教育的服务方式,不如辨析自身优劣势,找准市场开拓点。
经过“十一五”的大力建设,广西高职教育已经从一个弱小的分支迅速发展成为高等教育大众化的生力军。广西的高职教育,办学规模迅速扩大,就业率稳居前茅;近年来更是在“内涵式”发展的道路上取得突破性的成就,如国家示范建设高职院校、国家骨干院校的建成、国家级精品课程与国家示范性建设实训基地的建设等项目,都表明广西高职教育取得了长足进步。广西高职教育实力的增强,成为推进高职教育服务贸易的主要优势。
但与此同时,广西与大部分东盟国家具有生产力水平较低、经济基础较弱的共同特点,因此,在人才培养的格局上,大量的动手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技术应用娴熟的高技能型人才是两者的共同需求。广西高职教育应以此为契机,以紧缺专业为市场开拓点,以优质的教育服务为吸引力,带动教育服务贸易发展。
此外,广西更是具有地域、语言、留学费用低廉等优势,为推进广西高职教育服务贸易的进程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二)完善法制,护航教育服务贸易
我国的法律制度体现了统一且分层的特征,教育服务贸易的立法状况也是如此。从现有的教育服务贸易法律体系来看,当前我国教育服务贸易的法律包括国际和国内两个层面的内容,且《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国际条约的适用优先于我国的法律。国际层面的法律文件有《服务贸易协定》、《关于自然人流动的议定书》等;国内层面的立法是以《对外贸易法》为基本支柱,以《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等服务行业性法律为主体,以《中外合作办学条例》、《高等学校境外办学暂行管理办法》等行政法规、规章和地方性法规为补充,依托《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跨行业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支撑,共同构筑而成。此外,在具体的教育服务贸易形式中,我国法律或法规进行约束,如关于境外消费方面有《出入境管理法》以及《教育部关于执行(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育部关于改革外国留学生学历证书管理办法的通知》等;关于合作办学和跨境消费需依照《中外合作办学暂行规定》、《中外合作举办教育考试管理办法》等进行。由此,我国建立起了教育服务贸易法律法规的基本框框,但在教育国际化进程中,尤其是高等职业院校以独立法人的身份开展教育服务贸易的过程中,不难发现,有关涉外教育服务的法律条款规定模糊,大量使用的“有关”之类的模糊词语以及各种“通知”、“办法”等大大降低了法律的执行力度。在今后的若干年中,应当以政府为主导,主动创建良好的政策环境,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为高职院校推进教育服务贸易保驾护航。
(三)提高质量,增强广西品牌竞争力
在商品贸易中,商品的识别标志,尤其是名牌商品的识别标志,是一种独有的竞争力。在教育服务贸易中,高职教育同样作为一种服务产品,也具有这一性质。因此,高职教育要稳步提高教育质量,打造属于自己的品牌竞争力。
教育质量直接关系着受教育者的权益,历来是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教育主体首要考虑的问题,高职教育也不例外。“数量扩张,质量下降”是广大老百姓对近年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的偏颇概括,但也不无道理。随着高等职业院校数量和在校生人数的直线上升,不可避免的数量和质量之间的矛盾成为了社会的关注点。在这样的背景下,提高质量和内涵建设成为高职院校发展的重中之重。同样,提高质量,走内涵式发展道路,也为推进教务服务贸易打下坚实基础。广西的高职院校一方面要深挖内涵,坚持质量强校战略,在特色专业、精品乐成、示范性实训基地、优秀教学团队、教学名师等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的诸多工程中夯实办学内涵;另一方面,要凝练特色,创建品牌,处理好规模与质量、结构与布局、速度与力度、做大与做强的关系,尤其是要在专业结构与建设、内部管理、就业工作以及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凸显鲜明特色,办优质高职教育,形成品牌效应。
广西地处西部,尽管经济相对欠发达,高等教育相对落后,但广西的教育服务贸易是充满生机的。政府部门的重视,高职院校自身的热情,优厚的政策环境和天热的地理位置,是广西高职教育服务贸易发展的极大推力。
【参考文献】
[1]张汉林.世界组织成员教育服务贸易开放研究[J].国家高级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02(1)
[2]广西教育年鉴2011年卷[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
[3]欧阳旭.湖南省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比较优势分析[D].长沙:湖南大学,2006
【作者简介】潘杰宁(1980- ),女,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高等教育管理。
(责编 何田田)
【关键词】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 高职教育 教育服务贸易 发展策略
【中图分类号】G【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3)04C-0013-03
根据《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时间框架,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以下简称“自贸区”已经于2010年1月1日全面启动,成为了继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之后的世界第三大自由贸易区。广西地处我国西南地区,享受着沿海地区开放政策及边境开放政策,尤其是中国—东盟博览会永久落户南宁,更是使广西成为区域国际合作前沿地区,给广西带了巨大的发展机遇。对于高等教育而言,将会形成一个新的教育合作市场。据《广西教育年鉴2011年卷》中的数据统计,截至2011年12月,广西高等教育外国留学生在校生3196人,其中来自亚洲国家的3010人。统计数字已经说明,广西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步入高速发展阶段。
经过10多年的迅猛发展,高职教育占据了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已经成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在新形势下依托东盟自贸区,推进国际化进程成为一个新问题。
一、教育服务贸易
教育服务贸易是指国家(地区)相互之间,除由政府彻底资助的教学活动外,凡收取学费、带有商业性质的教学活动以及与此相关的教育产品和教育物质的进出口贸易,它属于《服务贸易总协定》中划分的12个服务大类中的第5大类;按照联合国的主要产品分类,教育服务贸易可分为初等、中等、高等、成人和其他教育服务5大分部门。其中,关于高等教育服务范围如下:(1)后中等(次学位)职业技术教育,强调应用技能的培养并兼顾一定的理论指导。(2)其他高等教育服务,即为获得大学学位或同等目的而实施的教育,通常由大学或专业的职业学院(professional schools)实施,教育课程不仅强调理论指导,还注重研究能力的培养,使学生能从事原创性的工作。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规定,教育服务贸易主要有四种提供方式,即跨境交付(Cross-border Supply)、境外消费(Eonsumption Abroad)、商业存在(Eonunereial presenee)、自然人流动(PreseneeofNaturalpersons)。其中,跨境交付是国际服务贸易的基本形式,它通过电信、邮电、计算机的联网等形式提供服务以获取报酬,如我们常见的远程教育、在线学习、虚拟大学等;境外消费是最常见的教育服务贸易形式,它的特点是服务消费者到任何其他成员境内接受服务,如出国留学或开办留学生教育;商业存在是《服务贸易总协定》中最重要的一种服务提供方式,在教育服务贸易中其现实形式主要有独资办学、合作办学等;自然人流动的特点是服务提供者向其他成员国境内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如教授、学者的讲学、咨询指导等。
二、广西高职教育服务贸易现状
广西历来与东盟关系密切,地理上山水相连,是中国唯一既有陆路又有水路连接东盟国家的省级行政区。伴随着中国—东盟贸易区的建立,广西的战略地位逐渐凸显,已经成为中国—东盟合作的桥头堡。
截至2011年12月,广西普通高校70所,其中高职院校33所,普通高校在校生人数567516人,其中高职院校在校生306147。从数量上,高职教育已经成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就教育服务贸易而言,高职教育要略显的滞后。
(一)通过留学教育表现境外消费
据了解,自2004年起,广西每年组织20多所具有招收留学生资格的高校前往越南、泰国、印尼、马来西亚等国家举办广西国际教育展,促进学校之间的交流。同时,在国家孔子学院总部的支持下,广西高校不断走进东盟国家开展汉语培训,校际间合作交流来往频繁,与近百所东盟国家院校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越来越多的东盟国家学生到广西留学。十年前,在广西留学的东盟国家学生仅为几百人,如今在中国—东盟自贸区推动下,广西的东盟国家留学生已累积突破5000人。尽管本科层次的教育是来自东盟留学生们的首选,但随着高职教育的国际化进程,越来越多的高职院校开始注重吸引留学生,以短期培训为主开展留学生教育。如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提供了提供多样化的短期语言培训及文化体验学习,形成了学院较为稳定的留学生资源。
在吸纳东盟国家留学生的同时,广西的高职院校也重视将学生送往东盟国家学习。如柳州城市职业学院开辟了东南亚合作交流的市场,与泰国、柬埔寨、印尼、菲律宾、新加坡等东盟国家友好往来,先后建立了多个教育教学实习基地,共同开展教育研究。同时,该校共计招收了60多名东南亚国家的留学生,成为广西高职院校中招收东盟国家留学生最多的院校。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则利用合作共建的方式,组织了近700名学生赴东盟各语言对象国进行留学。
(二)通过合作办学表现商业存在
随着中国软实力的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高等学校走出国门,主动参与国际教育的竞争与合作。广西由于地缘优势,与东盟国家的合作办学可追溯至20世纪五六十年代。目前,广西大多数本科院校、部分高职院校都与东盟国家高新签订了合作办学协议,开展跨国合作办学。广西已经与东盟国家开展合作交流的高职院校接近10所。据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信息,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先后与越南、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等东盟国家的12所高校签订了合作办学协议,与泰国佛统商贸协会、泰国曼谷青年联合会、泰国那空沙旺府敦南酒店等10多个合作院校和外企共建国外实训基地,共同完成多项合作。而据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资料显示,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与越南海防大学、泰国皇家坦亚布里理工大学、泰国碧武里皇家大学、泰国峡迪拉工商管理学院、柬埔寨金边皇家大学、马来亚大学等多所东盟国家的高校开展交流合作,并与其中近10所高等院校签订了教育合作协议。 目前,随着《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正式颁布,其中明确指出“打造面向东盟的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高地,充分发挥广西的地缘、历史渊源、人才资源和政策优势,积极参与中国—东盟区域教育一体化的探索与建设,推动与东盟国家高校间学分转移和互认,鼓励大学间建立全面、务实的教育合作关系”,区内高职院校纷纷以此为契机,加大与东盟各国的合作力度,大部分高职院校则实现了零的突破,取得实质性的进展。
(三)通过专家学者表现自然人流动
在教育国际化进程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专家学者以“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在不同的国家开展服务。这种流动方式,成为教育服务贸易中自然人流动的典型表现形式。依托地缘优势,广西众多高等院校的专家学者能够走出国门,为东盟国家提供各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同时,东盟国家的专家学者也频频前往广西提供服务。如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利用行业优势,多次派出专家学者前往越南、老挝、缅甸、菲律宾等东盟国家提供杂交水稻、玉米、甘蔗、果树嫁接及现代农业等方面的培训;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则利用语言优势,为泰国、缅甸、越南等东盟国家提供汉语教育等。
(四)跨境交付期待突破
在教育服务贸易中,跨境交付主要是通过远程教育和函授教育等方式实现,表现过国外的网络大学和国内的远程教育。这种通过卫星、计算机网络方式将一国的专业知识传授给另一国的学生的教育服务方式,具有费用低、学习时间灵活、不受空间限制等诸多优点。这一便捷的方式已经越来越受到广西区内高等院校的重视,在大多数的本科院校中,都设置了网络教育学院,但这些远程教育和网络教育,往往是针对中国学生,外国学生或东盟国家学生人数难以查证。而在高职院校中,远程教育和网络教育几乎还处在建设初期阶段,几乎没有一所高职院校能够通过这种方式提供教育服务。
三、广西高职教育服务贸易发展策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扩大教育合作与交流”是“十二五”期间的主要任务之一,多层次、宽领域的教育合作与交流、留学生教育是重要的教育服务贸易形式。在当前形式下,高职教育服务贸易要取得突破性的进展,则要在辨明自身优势、完善法律制度、提高教育质量、共享教育资源上下工夫。
(一)辨析优劣,找准市场开拓点
由于历史、经济、环境等方面原因,广西的高职教育发展较为滞后。在经历了10年不断的充实和发展之后,取得了历史性的进展,成为了广西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在高等教育国际化的进程中,广西高职教育扮演着“配角”的角色,与其在高等教育中的地位并不呼应。与其跟风普通高等教育的服务方式,不如辨析自身优劣势,找准市场开拓点。
经过“十一五”的大力建设,广西高职教育已经从一个弱小的分支迅速发展成为高等教育大众化的生力军。广西的高职教育,办学规模迅速扩大,就业率稳居前茅;近年来更是在“内涵式”发展的道路上取得突破性的成就,如国家示范建设高职院校、国家骨干院校的建成、国家级精品课程与国家示范性建设实训基地的建设等项目,都表明广西高职教育取得了长足进步。广西高职教育实力的增强,成为推进高职教育服务贸易的主要优势。
但与此同时,广西与大部分东盟国家具有生产力水平较低、经济基础较弱的共同特点,因此,在人才培养的格局上,大量的动手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技术应用娴熟的高技能型人才是两者的共同需求。广西高职教育应以此为契机,以紧缺专业为市场开拓点,以优质的教育服务为吸引力,带动教育服务贸易发展。
此外,广西更是具有地域、语言、留学费用低廉等优势,为推进广西高职教育服务贸易的进程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二)完善法制,护航教育服务贸易
我国的法律制度体现了统一且分层的特征,教育服务贸易的立法状况也是如此。从现有的教育服务贸易法律体系来看,当前我国教育服务贸易的法律包括国际和国内两个层面的内容,且《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国际条约的适用优先于我国的法律。国际层面的法律文件有《服务贸易协定》、《关于自然人流动的议定书》等;国内层面的立法是以《对外贸易法》为基本支柱,以《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等服务行业性法律为主体,以《中外合作办学条例》、《高等学校境外办学暂行管理办法》等行政法规、规章和地方性法规为补充,依托《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跨行业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支撑,共同构筑而成。此外,在具体的教育服务贸易形式中,我国法律或法规进行约束,如关于境外消费方面有《出入境管理法》以及《教育部关于执行(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育部关于改革外国留学生学历证书管理办法的通知》等;关于合作办学和跨境消费需依照《中外合作办学暂行规定》、《中外合作举办教育考试管理办法》等进行。由此,我国建立起了教育服务贸易法律法规的基本框框,但在教育国际化进程中,尤其是高等职业院校以独立法人的身份开展教育服务贸易的过程中,不难发现,有关涉外教育服务的法律条款规定模糊,大量使用的“有关”之类的模糊词语以及各种“通知”、“办法”等大大降低了法律的执行力度。在今后的若干年中,应当以政府为主导,主动创建良好的政策环境,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为高职院校推进教育服务贸易保驾护航。
(三)提高质量,增强广西品牌竞争力
在商品贸易中,商品的识别标志,尤其是名牌商品的识别标志,是一种独有的竞争力。在教育服务贸易中,高职教育同样作为一种服务产品,也具有这一性质。因此,高职教育要稳步提高教育质量,打造属于自己的品牌竞争力。
教育质量直接关系着受教育者的权益,历来是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教育主体首要考虑的问题,高职教育也不例外。“数量扩张,质量下降”是广大老百姓对近年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的偏颇概括,但也不无道理。随着高等职业院校数量和在校生人数的直线上升,不可避免的数量和质量之间的矛盾成为了社会的关注点。在这样的背景下,提高质量和内涵建设成为高职院校发展的重中之重。同样,提高质量,走内涵式发展道路,也为推进教务服务贸易打下坚实基础。广西的高职院校一方面要深挖内涵,坚持质量强校战略,在特色专业、精品乐成、示范性实训基地、优秀教学团队、教学名师等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的诸多工程中夯实办学内涵;另一方面,要凝练特色,创建品牌,处理好规模与质量、结构与布局、速度与力度、做大与做强的关系,尤其是要在专业结构与建设、内部管理、就业工作以及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凸显鲜明特色,办优质高职教育,形成品牌效应。
广西地处西部,尽管经济相对欠发达,高等教育相对落后,但广西的教育服务贸易是充满生机的。政府部门的重视,高职院校自身的热情,优厚的政策环境和天热的地理位置,是广西高职教育服务贸易发展的极大推力。
【参考文献】
[1]张汉林.世界组织成员教育服务贸易开放研究[J].国家高级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02(1)
[2]广西教育年鉴2011年卷[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
[3]欧阳旭.湖南省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比较优势分析[D].长沙:湖南大学,2006
【作者简介】潘杰宁(1980- ),女,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高等教育管理。
(责编 何田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