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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和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正式成立。据悉,这是全国首个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省市。自2015年1月1日起,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将依法管辖以市级人民政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以市级行政机关为上诉人、被上诉人的二审行政案件(不包括知识产权行政案件);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提起公诉的案件以及由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其它案件和原由铁路中院受理的刑事、民事案件。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将依法审理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