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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行政信息公开在我国终于以行政法规的形式作为一项制度固定下来。充分显示我国行政法制建设日益将注重法律程序制度的建设,而在法律程序制度建设中又日益强调“信息公开”,此时回顾行政信息公开在我国的建设进程,将有助于我们更加清晰的把握我国行政法治建设的方向.有助于我们把握行政程序法制建设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