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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缺失或缺少家庭温暖或是失于管教等多种原因,极易让未成年人走上犯罪的道路。这些年,未成年人犯罪一直是社会关注的话题,而如何正确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更是一个值得关注的话题。本次,笔者将带你走进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检察院”),一起体验检察院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别样“关怀”。
“三分开”办案办理,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周某是某校一名初中生,平日里喜欢和外面的无业青年刘某等人称兄道弟,玩得甚欢。2011年,周某在刘某等人的教唆下,一起实行抢劫,该案后被公安起诉移送。
针对周某抢劫一案,检察院公诉部门分开审查分开起诉。这是检擦院实施“三分开”诉审制度查办成年人与未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后办理的首例案件。分案审理,可以一改往常审查、审理中严肃、紧张的诉讼气氛;通过分案审理,为未成年人营造了更为有利的审讯氛围,避免了对未成年被告人造成巨大心理的压力。
为了在诉讼过程中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玉州区检察院不断尝试和探索符合未成年人特点的诉审模式。2005年,该院成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案小组,专门负责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现了此类案件的“专人办理”。
2011年,检察院又与玉林市玉州区法院、玉州区公安局共同制定了《关于办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实行分案起诉分案审理的暂行办法》,明确规定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实行“公安机关分案移送,检察院分案起诉,法院分案审理”的办法,这是玉林市率先推行的较为完善的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审模式,旨在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该制度的实施使得公检法三家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方面配合得更加规范、合作更加紧密。
优先办理、圆桌教育,缩短诉讼时间让未成年人真心悔过
未成年人正处于从幼稚转向成熟的过渡阶段,其可塑性较强,在羁押过程中容易受到“二次感染”,而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优先办理,缩短诉讼时间,恰好可以减少对犯罪嫌疑人身心健康造成的损害。
一直以来,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玉州区检察院坚持着优先办理、快诉快审的原则,除了实行的“专人办理”外,还与公安、法院达成了共识,制定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专门、分案、快速办理制度》,统一了快速办案操作规程,加快办案节奏,有效缩短诉讼时间。与此同时,该院还与玉州区法院少年法庭在改革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庭审方式上达成共识,审理未成年被告人时撤掉了高高的审判台、厚实的围栏,只在审判庭内摆放一张圆形审判台。
未成年被告人去掉械具,与其监护人、辩护人、帮教老师同坐在一起,“圆桌式”的庭审方式能最大限度地减轻未成年被告人恐惧和抵触的心理,实现了公诉人、审判人员与未成年被告人之间的近距离接触与交流,促使未成年被告人真诚悔过。这些正是检察院办案人员对未成年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一种保护和人文关怀。
帮教、心理矫治,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大多数犯罪的未成年人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心理问题,心理疾病严重影响了他们的是非判断、行为选择、后果预测等能力,但这些不是法律所能解决的问题。
要矫治未成年人的心理疾病,得从“心”抓起,充分认识他们身上存在的不良心理及其危害,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减少他们犯罪。为此,玉州区检察院与玉州区法院少年法庭一起,邀请专业心理咨询师为顾问,在庭审中积极尝试把心理矫治手段引入到犯罪个体帮教中。
2012年7月30日,玉州区检察院联合玉州区法院、司法局、福利院、玉林南方文武学校、玉林正泰彩印包装有限责任公司等10个单位、企业共同开展了以“重树信心关爱成长”为主题的帮教活动,共组织了30名被判处缓刑的失足少年来参加。后来,活动组织还签订了帮教协议,由关爱青少年工作委员会退休干部、20名志愿者以及各个社区组成帮教小组,对失足少年进行一对一的帮教,并组织失足少年走进福利院献爱心,与孤残儿童签订一对一共同成长协议书,感化他们的心灵,让其学会感恩学会关爱学会珍惜。
“三分开”办案办理,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周某是某校一名初中生,平日里喜欢和外面的无业青年刘某等人称兄道弟,玩得甚欢。2011年,周某在刘某等人的教唆下,一起实行抢劫,该案后被公安起诉移送。
针对周某抢劫一案,检察院公诉部门分开审查分开起诉。这是检擦院实施“三分开”诉审制度查办成年人与未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后办理的首例案件。分案审理,可以一改往常审查、审理中严肃、紧张的诉讼气氛;通过分案审理,为未成年人营造了更为有利的审讯氛围,避免了对未成年被告人造成巨大心理的压力。
为了在诉讼过程中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玉州区检察院不断尝试和探索符合未成年人特点的诉审模式。2005年,该院成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案小组,专门负责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现了此类案件的“专人办理”。
2011年,检察院又与玉林市玉州区法院、玉州区公安局共同制定了《关于办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实行分案起诉分案审理的暂行办法》,明确规定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实行“公安机关分案移送,检察院分案起诉,法院分案审理”的办法,这是玉林市率先推行的较为完善的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审模式,旨在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该制度的实施使得公检法三家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方面配合得更加规范、合作更加紧密。
优先办理、圆桌教育,缩短诉讼时间让未成年人真心悔过
未成年人正处于从幼稚转向成熟的过渡阶段,其可塑性较强,在羁押过程中容易受到“二次感染”,而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优先办理,缩短诉讼时间,恰好可以减少对犯罪嫌疑人身心健康造成的损害。
一直以来,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玉州区检察院坚持着优先办理、快诉快审的原则,除了实行的“专人办理”外,还与公安、法院达成了共识,制定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专门、分案、快速办理制度》,统一了快速办案操作规程,加快办案节奏,有效缩短诉讼时间。与此同时,该院还与玉州区法院少年法庭在改革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庭审方式上达成共识,审理未成年被告人时撤掉了高高的审判台、厚实的围栏,只在审判庭内摆放一张圆形审判台。
未成年被告人去掉械具,与其监护人、辩护人、帮教老师同坐在一起,“圆桌式”的庭审方式能最大限度地减轻未成年被告人恐惧和抵触的心理,实现了公诉人、审判人员与未成年被告人之间的近距离接触与交流,促使未成年被告人真诚悔过。这些正是检察院办案人员对未成年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一种保护和人文关怀。
帮教、心理矫治,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大多数犯罪的未成年人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心理问题,心理疾病严重影响了他们的是非判断、行为选择、后果预测等能力,但这些不是法律所能解决的问题。
要矫治未成年人的心理疾病,得从“心”抓起,充分认识他们身上存在的不良心理及其危害,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减少他们犯罪。为此,玉州区检察院与玉州区法院少年法庭一起,邀请专业心理咨询师为顾问,在庭审中积极尝试把心理矫治手段引入到犯罪个体帮教中。
2012年7月30日,玉州区检察院联合玉州区法院、司法局、福利院、玉林南方文武学校、玉林正泰彩印包装有限责任公司等10个单位、企业共同开展了以“重树信心关爱成长”为主题的帮教活动,共组织了30名被判处缓刑的失足少年来参加。后来,活动组织还签订了帮教协议,由关爱青少年工作委员会退休干部、20名志愿者以及各个社区组成帮教小组,对失足少年进行一对一的帮教,并组织失足少年走进福利院献爱心,与孤残儿童签订一对一共同成长协议书,感化他们的心灵,让其学会感恩学会关爱学会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