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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关于公民法治教育问题的探讨,是一个与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密切相关的课题。近年来,公民的法治教育正在引起政府决策者、理论研究者和社会实践工作者的高度关注,但从总体来看,我国公民法治教育的研究还不够广泛和深入。因此,本文认为有必要对我国的公民法治教育进行系统的梳理和总结。
关键词 公民 法治教育 法制教育
作者简介:盛亚丹,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中图分类号:D60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6.08.224
在中国知网上输入关键词“公民法治教育”,检索出论文1篇,输入主题“公民法治教育”,检索出论文15篇,输入篇名“公民法治教育”,检索出论文7篇;在中国期刊网优秀博硕论文全文数据库中输入关键词“公民法治教育”检索出论文0篇,输入主题“公民法治教育”,检索出论文3篇,输入题名“公民法治教育”,检索出论文2篇;在万方论文数据中输入关键词“公民法治教育”检索出与主题相关的论文143篇。结果显示,这三种方式检索出的论文总量不是很多。从时间上看,从1999年到2016年,关于“公民法治教育”的研究均有分布,近两年呈上升趋势。
一、公民法治教育的重要意义
(一)现代法治教育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
从中共十五大党提出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开始,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都对依法治国提出了具体而具有针对性的策略。徐雅玲,李海亮在《加强法治教育 推进依法治国》(1999)一文中认为,加强公民的法治教育是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和树立正确法治观念的重要途径,公民法治教育的水平直接影响着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
(二)现代法治教育是推进法治现代化的迫切要求
樊丽君在《现代公民法治教育》(2001)一文中认为,人的现代化是法治现代化的核心和基础,只有实现个体的法治现代化,才能进而推动整个社会的法治现代化。焦艳芳在《国家法治现代化与公民法治意识的培育》(2014)一文中指出,法治现代化必须以实现人的现代化为前提,公民是建设法治国家的主体,公民法治素养的提升,为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现代化国家提供了坚实的力量支撑。
(三)现代法治教育是塑造公民现代法治意识的必要途径
要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现代化,社会主体必然要形成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市场经济和多元文化相适应的现代法治意识。而培养和提高公民的法治意识,必须以现代法治教育为途径,现代法治教育是提高公民法治素养,弘扬公民法治精神,树立公民法治信仰的重要途径。
二、公民法治教育的基本现状
吴勇在《论现代公民法治教育》(2005)中认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家开始重视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并开始加强公民的法治教育问题。从1985年起,我国开始了全民普法运动,并已经连续实施了六个“五年普法规划”,这是我国公民法制教育的积极尝试。综观这几次的普法运动,都是以法律知识的传播为已任,目的是为了让公民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赵文顺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公民法治意识培养特点概述》(2013)中强调,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在全社会范围内广泛开展普法教育,公民的法律知识得到较为明显的普及。但是,培养公民的法治素养和法治意识这一法治教育任务仍任重道远。
三、公民法治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公民法治教育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公民个人、法律运行、学校教育、政府管理、社会普法教育五个层面。
(一)公民法治素养欠缺
1.公民法治意识不强:来君在《当代中国公民法治意识探析》(2010)中指出,由于与法治建设相适应的社会法治意识还没有形成,使得人们只认识到法律的工具主义作用,而忽略了对法治的价值观认同,公民缺乏权利意识、义务意识、公民意识的现象仍普遍存在。
2.公民法治精神薄弱:陶爱萍在《中国公民法治精神的缺乏及其原因探析》(2006)中认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法治制度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而法治精神建设却相对薄弱。第一,我国公民对法治存在认知偏差。第二,许多公民尚未把法治理想作为自己的价值追求。第三,我国公民对法治和法律缺乏忠诚的信仰。
3.公民法治行为滞后:张冲在《公民法治素养的现状及培养路径分析》(2013)一文中指出,公民的法律行为滞后于法律思想。首先,公民行使个人权利的规则意识差,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按法治规则运用民主权利,甚至出现为了维护自身的权利,而牺牲他人的利益。其次,公民依法监督公权力的行为弱化,法律监督成效还不够理想。
(二)法律自身运行失调
陶爱萍在《中国公民法治精神的缺乏及其原因探析》(2006)和张冲在《公民法治素养的现状及培养路径分析》(2013)在文章中都指出,法律运行的失调主要包括立法、执法和司法环节的运行存在问题。我国的法律体系尚不完备,立法产品还不完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正等腐败现象还依然存在。
(三)学校法治教育单薄
陶爱萍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普通高等法学教育形成了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教育体系,为我国培养了一批专业法律人才。但由于目前我国的法学专业教育仍是只注重法律知识的传授和专业技能的培养,许多法律专业人才并未树立起法治精神和法治理想。
(四)政府法治管理不善
钟和艳、邢秋华在《政府在培育公民法治理念中的作用》(20 04)的文章中认为,政府缺乏培育公民法治理念的传统。姚建宗在《当代中国的社会法治教育反思》(2011)中认为,我国党政官员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的提高在实践中并没有充分地体现出来。因此,政府法治教育应以党政官员为重点,使其符合现代法治的精神实质与价值诉求。 (五)社会普法宣传教育效果不佳
公民法治宣传教育的重心偏离,呈现出两大特点:一是条文式的法治教育,这种法治教育把教育重点放在对法律规范条文的遵守和法律内容的知晓上,机械地把法律知识灌输给公众;二是守法式的法治教育,这种法治教育过于强调培养社会成员的守法意识,重义务教育,轻权利宣传。
四、完善公民法治教育的对策
(一)提高公民的法治素养
1.增强公民的法治意识:刘颖在《公民教育中的法制教育及其价值研究》(2010)的中指出,法律形成的前提条件是法律意识的形成,公民法制教育的首要任务是增强公民法律意识教育。帮助公民树立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公民法律意识;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树立民主的法律意识。
2.重视公民的法治精神:首先,要重视公民法治精神的培育,从培养公民最基本的权利观念入手,唤起公民对法治的普遍认同和信赖。刘颖认为,使法律成为公民的信仰是最终目标。郑晓红在《法治教育应注重信仰教育》(2002)一文中认为,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将形同虚设。从法律意识到法律信仰树立的过程,是从量变到质变的飞跃过程。
3.引导公民的法治行为:首先,引导公民正确认识权利和义务的关系。苏百泉在《培养义务意识:公民法治教育的重心》(20 07)中认为,要加强公民自觉履行义务的行为教育,把重点放在引导公民形成自觉的守法行为上。其次,保障公民依法有序政治参与。张冲认为,要提高公民的公共参与意识,引导公民依法有序参与。最后,要拓宽公民公共治理的参与渠道和参与途径,保障公民有效监督政府。
(二)完善法治运行机制
1.完善立法体制机制:文琦在《论增强我国公民法治意识的途径与措施》(2002)中指出,首先,完善立法体制,科学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焦艳芳在文章中指出,要增强立法的民主化程序,广泛征求民众对立法的意见,甚至可以尝试将立法项目外包给部分高校、科研机构等,让广大人民群众都能够积极参与到立法过程中来。
2.规范行政执法水平:政府必须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的水平,通过政府服务各项职能的有效发挥,构建起服务型政府,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政府应当继续深化行政机构改革,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的制约和监督机制,保证政府依法行政,杜绝政府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现象的发生,提升政府公信力。
3.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要实现司法独立,健全和完善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和保障机制,保证司法活动的公正。樊丽君认为,要加强司法实践法治教育,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执法司法活动如案件的受理、审问、调查、审理、判决等环节都应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
(三)提升学校各学段法治教育
1.中小学应加强公民教育:樊丽君、吴勇在文章中都指出,学校应当引导青少年对国家制度、法律制度的合理性认同。因此,学校法治教育应注重培养青少年的社会主体意识、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观念以及民主、平等的现代精神。最后,要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知识水平、理解能力,采用由浅入深的课堂教学方式,帮助学生领会法律文化。
2.大学生应增强现代法治观念:樊丽君、吴勇认为,首先要变革现有教材,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中让学生认识到法律的保护功能,帮助大学生树立法律的保护意识。其次,要提高大学生对法律的信任感,增强大学生对法治的信心。最后,要丰富学生的法律社会实践活动,引导他们遵守法律秩序和法律规则,提高他们形成全面的现代法律观。
(四)政府要培育公民法治理念
钟和艳 邢秋华认为,政府要把培育公民法治理念作为政府执政为民的要务,注重角色定位,确保公民知情权的实现。姚建宗认为,我国数量众多、规模庞大的党政官员的法治教育始终是我国社会法治教育的重点,由于法治的实质一方面在于维权,另一方面在于限权,限权就是要合理地限制公共权力,消除其权力本位和特权意识,确立起权力法定的观念。
(五)加强社会普法宣传教育
赵文顺认为,首先,要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其次,要强化对某些重点对象的法治教育。重点加强领导干部、青少年、农民的法治教育。最后,要改革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和途径。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文学艺术作品、报刊杂志、法律书籍等多种形式和途径进行社会法治教育,培育公民的现代法治精神。
(六)培育良好的法治环境
首先,要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培育良好的文化环境。邓琦在《弘扬法治精神需要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20 09)中认为,公民法治教育需要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其次,要加强传媒法治教育,培育良好的舆论环境。樊丽君认为,传媒法治教育的发达程度与个体的法社会化成正比关系,在现代社会,应运用好报纸、杂志、书籍、电视、广播、网络等大众文化传播媒介。再次,营造培育现代公民法治观念所必须的法律环境。任以顺、王冶英认为,一是要建立、健全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二是维护法律的绝对权威。社会主义社会的宪法和法律必须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三是强化对法律实施的监督。最后,加强社区法治教育,培育良好的社区环境。
参考文献:
[1]徐雅玲、李海亮.加强法治教育 推进依法治国.福建行政学院福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9.
[2]赵文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公民法治意识培养特点概述.西北成人教育学报.2013.
[3]石雁.法治教育中的思想政治教育渗透.思想教育研究.2013.
[4]陶爱萍.论我国法治教育的改革与调整.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6.
[5]文琦.论增强我国公民法治意识的途径与措施.河北法学.2002.
[6]吴勇.论现代公民法治教育.论现代公民法治教育.2005.
[7]钟和艳、邢秋华.政府在培育公民法治理念中的作用.社会主义研究.2004.
[8]任以顺、王冶英.公民法治观念淡薄的成因与法治观念培育.东方论坛.2001.
[9]张冲.公民法治素养的现状及培养路径分析.河北师范大学.2013.
[10]樊丽君.现代公民法治教育.首都师范大学.2001.
[11]刘颖.公民教育中的法制教育及其价值研究.武汉理工大学.2010.
[12]姚建宗.当代中国的社会法治教育反思.大庆师范学院学报.2011.
[13]来君.当代中国公民法治意识探析.攀登.2010.
[14]郑晓红.法治教育应注重信仰教育.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学报.2002.
[15]焦艳芳.国家法治现代化与公民法治意识的培育.法治视点.2014.
[16]邓琦.弘扬法治精神需要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经济研究导刊.2009.
关键词 公民 法治教育 法制教育
作者简介:盛亚丹,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中图分类号:D60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6.08.224
在中国知网上输入关键词“公民法治教育”,检索出论文1篇,输入主题“公民法治教育”,检索出论文15篇,输入篇名“公民法治教育”,检索出论文7篇;在中国期刊网优秀博硕论文全文数据库中输入关键词“公民法治教育”检索出论文0篇,输入主题“公民法治教育”,检索出论文3篇,输入题名“公民法治教育”,检索出论文2篇;在万方论文数据中输入关键词“公民法治教育”检索出与主题相关的论文143篇。结果显示,这三种方式检索出的论文总量不是很多。从时间上看,从1999年到2016年,关于“公民法治教育”的研究均有分布,近两年呈上升趋势。
一、公民法治教育的重要意义
(一)现代法治教育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
从中共十五大党提出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开始,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都对依法治国提出了具体而具有针对性的策略。徐雅玲,李海亮在《加强法治教育 推进依法治国》(1999)一文中认为,加强公民的法治教育是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和树立正确法治观念的重要途径,公民法治教育的水平直接影响着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
(二)现代法治教育是推进法治现代化的迫切要求
樊丽君在《现代公民法治教育》(2001)一文中认为,人的现代化是法治现代化的核心和基础,只有实现个体的法治现代化,才能进而推动整个社会的法治现代化。焦艳芳在《国家法治现代化与公民法治意识的培育》(2014)一文中指出,法治现代化必须以实现人的现代化为前提,公民是建设法治国家的主体,公民法治素养的提升,为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现代化国家提供了坚实的力量支撑。
(三)现代法治教育是塑造公民现代法治意识的必要途径
要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现代化,社会主体必然要形成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市场经济和多元文化相适应的现代法治意识。而培养和提高公民的法治意识,必须以现代法治教育为途径,现代法治教育是提高公民法治素养,弘扬公民法治精神,树立公民法治信仰的重要途径。
二、公民法治教育的基本现状
吴勇在《论现代公民法治教育》(2005)中认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家开始重视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并开始加强公民的法治教育问题。从1985年起,我国开始了全民普法运动,并已经连续实施了六个“五年普法规划”,这是我国公民法制教育的积极尝试。综观这几次的普法运动,都是以法律知识的传播为已任,目的是为了让公民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赵文顺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公民法治意识培养特点概述》(2013)中强调,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在全社会范围内广泛开展普法教育,公民的法律知识得到较为明显的普及。但是,培养公民的法治素养和法治意识这一法治教育任务仍任重道远。
三、公民法治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公民法治教育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公民个人、法律运行、学校教育、政府管理、社会普法教育五个层面。
(一)公民法治素养欠缺
1.公民法治意识不强:来君在《当代中国公民法治意识探析》(2010)中指出,由于与法治建设相适应的社会法治意识还没有形成,使得人们只认识到法律的工具主义作用,而忽略了对法治的价值观认同,公民缺乏权利意识、义务意识、公民意识的现象仍普遍存在。
2.公民法治精神薄弱:陶爱萍在《中国公民法治精神的缺乏及其原因探析》(2006)中认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法治制度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而法治精神建设却相对薄弱。第一,我国公民对法治存在认知偏差。第二,许多公民尚未把法治理想作为自己的价值追求。第三,我国公民对法治和法律缺乏忠诚的信仰。
3.公民法治行为滞后:张冲在《公民法治素养的现状及培养路径分析》(2013)一文中指出,公民的法律行为滞后于法律思想。首先,公民行使个人权利的规则意识差,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按法治规则运用民主权利,甚至出现为了维护自身的权利,而牺牲他人的利益。其次,公民依法监督公权力的行为弱化,法律监督成效还不够理想。
(二)法律自身运行失调
陶爱萍在《中国公民法治精神的缺乏及其原因探析》(2006)和张冲在《公民法治素养的现状及培养路径分析》(2013)在文章中都指出,法律运行的失调主要包括立法、执法和司法环节的运行存在问题。我国的法律体系尚不完备,立法产品还不完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正等腐败现象还依然存在。
(三)学校法治教育单薄
陶爱萍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普通高等法学教育形成了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教育体系,为我国培养了一批专业法律人才。但由于目前我国的法学专业教育仍是只注重法律知识的传授和专业技能的培养,许多法律专业人才并未树立起法治精神和法治理想。
(四)政府法治管理不善
钟和艳、邢秋华在《政府在培育公民法治理念中的作用》(20 04)的文章中认为,政府缺乏培育公民法治理念的传统。姚建宗在《当代中国的社会法治教育反思》(2011)中认为,我国党政官员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的提高在实践中并没有充分地体现出来。因此,政府法治教育应以党政官员为重点,使其符合现代法治的精神实质与价值诉求。 (五)社会普法宣传教育效果不佳
公民法治宣传教育的重心偏离,呈现出两大特点:一是条文式的法治教育,这种法治教育把教育重点放在对法律规范条文的遵守和法律内容的知晓上,机械地把法律知识灌输给公众;二是守法式的法治教育,这种法治教育过于强调培养社会成员的守法意识,重义务教育,轻权利宣传。
四、完善公民法治教育的对策
(一)提高公民的法治素养
1.增强公民的法治意识:刘颖在《公民教育中的法制教育及其价值研究》(2010)的中指出,法律形成的前提条件是法律意识的形成,公民法制教育的首要任务是增强公民法律意识教育。帮助公民树立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公民法律意识;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树立民主的法律意识。
2.重视公民的法治精神:首先,要重视公民法治精神的培育,从培养公民最基本的权利观念入手,唤起公民对法治的普遍认同和信赖。刘颖认为,使法律成为公民的信仰是最终目标。郑晓红在《法治教育应注重信仰教育》(2002)一文中认为,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将形同虚设。从法律意识到法律信仰树立的过程,是从量变到质变的飞跃过程。
3.引导公民的法治行为:首先,引导公民正确认识权利和义务的关系。苏百泉在《培养义务意识:公民法治教育的重心》(20 07)中认为,要加强公民自觉履行义务的行为教育,把重点放在引导公民形成自觉的守法行为上。其次,保障公民依法有序政治参与。张冲认为,要提高公民的公共参与意识,引导公民依法有序参与。最后,要拓宽公民公共治理的参与渠道和参与途径,保障公民有效监督政府。
(二)完善法治运行机制
1.完善立法体制机制:文琦在《论增强我国公民法治意识的途径与措施》(2002)中指出,首先,完善立法体制,科学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焦艳芳在文章中指出,要增强立法的民主化程序,广泛征求民众对立法的意见,甚至可以尝试将立法项目外包给部分高校、科研机构等,让广大人民群众都能够积极参与到立法过程中来。
2.规范行政执法水平:政府必须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的水平,通过政府服务各项职能的有效发挥,构建起服务型政府,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政府应当继续深化行政机构改革,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的制约和监督机制,保证政府依法行政,杜绝政府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现象的发生,提升政府公信力。
3.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要实现司法独立,健全和完善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和保障机制,保证司法活动的公正。樊丽君认为,要加强司法实践法治教育,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执法司法活动如案件的受理、审问、调查、审理、判决等环节都应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
(三)提升学校各学段法治教育
1.中小学应加强公民教育:樊丽君、吴勇在文章中都指出,学校应当引导青少年对国家制度、法律制度的合理性认同。因此,学校法治教育应注重培养青少年的社会主体意识、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观念以及民主、平等的现代精神。最后,要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知识水平、理解能力,采用由浅入深的课堂教学方式,帮助学生领会法律文化。
2.大学生应增强现代法治观念:樊丽君、吴勇认为,首先要变革现有教材,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中让学生认识到法律的保护功能,帮助大学生树立法律的保护意识。其次,要提高大学生对法律的信任感,增强大学生对法治的信心。最后,要丰富学生的法律社会实践活动,引导他们遵守法律秩序和法律规则,提高他们形成全面的现代法律观。
(四)政府要培育公民法治理念
钟和艳 邢秋华认为,政府要把培育公民法治理念作为政府执政为民的要务,注重角色定位,确保公民知情权的实现。姚建宗认为,我国数量众多、规模庞大的党政官员的法治教育始终是我国社会法治教育的重点,由于法治的实质一方面在于维权,另一方面在于限权,限权就是要合理地限制公共权力,消除其权力本位和特权意识,确立起权力法定的观念。
(五)加强社会普法宣传教育
赵文顺认为,首先,要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其次,要强化对某些重点对象的法治教育。重点加强领导干部、青少年、农民的法治教育。最后,要改革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和途径。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文学艺术作品、报刊杂志、法律书籍等多种形式和途径进行社会法治教育,培育公民的现代法治精神。
(六)培育良好的法治环境
首先,要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培育良好的文化环境。邓琦在《弘扬法治精神需要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20 09)中认为,公民法治教育需要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其次,要加强传媒法治教育,培育良好的舆论环境。樊丽君认为,传媒法治教育的发达程度与个体的法社会化成正比关系,在现代社会,应运用好报纸、杂志、书籍、电视、广播、网络等大众文化传播媒介。再次,营造培育现代公民法治观念所必须的法律环境。任以顺、王冶英认为,一是要建立、健全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二是维护法律的绝对权威。社会主义社会的宪法和法律必须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三是强化对法律实施的监督。最后,加强社区法治教育,培育良好的社区环境。
参考文献:
[1]徐雅玲、李海亮.加强法治教育 推进依法治国.福建行政学院福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9.
[2]赵文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公民法治意识培养特点概述.西北成人教育学报.2013.
[3]石雁.法治教育中的思想政治教育渗透.思想教育研究.2013.
[4]陶爱萍.论我国法治教育的改革与调整.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6.
[5]文琦.论增强我国公民法治意识的途径与措施.河北法学.2002.
[6]吴勇.论现代公民法治教育.论现代公民法治教育.2005.
[7]钟和艳、邢秋华.政府在培育公民法治理念中的作用.社会主义研究.2004.
[8]任以顺、王冶英.公民法治观念淡薄的成因与法治观念培育.东方论坛.2001.
[9]张冲.公民法治素养的现状及培养路径分析.河北师范大学.2013.
[10]樊丽君.现代公民法治教育.首都师范大学.2001.
[11]刘颖.公民教育中的法制教育及其价值研究.武汉理工大学.2010.
[12]姚建宗.当代中国的社会法治教育反思.大庆师范学院学报.2011.
[13]来君.当代中国公民法治意识探析.攀登.2010.
[14]郑晓红.法治教育应注重信仰教育.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学报.2002.
[15]焦艳芳.国家法治现代化与公民法治意识的培育.法治视点.2014.
[16]邓琦.弘扬法治精神需要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经济研究导刊.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