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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优化工作和发展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职工舒适感、成就感、安全感、集体归宿感、身为水利职工的自豪感和推进水利改革发展的责任感,加快“大水利”建设步伐,按照省委省政府建设平安龙江、和谐龙江、幸福龙江的决定,省水利厅党组决定从2012年开始,利用3年时间在厅机关及厅属单位开展“职工幸福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