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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罚款”不可取。用“罚款”的方式管理班级是一些班主任多年的“经验”。此法运用起来省事、简单且特别有效。一般在征求学生意见时,一些学生会自动提出这种管理方式,班主任“顺水推舟”即可。“罚款”的班规完全可由学生民主制订,不须班主任费心。“罚款”的实际操作由班干部执行,班干部中应分别有记录违纪情况的、记账的、管钱的。罚来的钱可全部充当班费,尽管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可是完全“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似乎也是情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