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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可能会增加企业用工成本,不实施企业会面临潜在的劳资关系风险,企业较好的做法是:积极组织实施,完善审批制度,依据企业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将形成企业与员工“双赢”的局面。
关键词:职工带薪年休假;统筹兼顾;双赢
中图分类号:D922.5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20-0000-02
一、职工带薪年休假的由来
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于2007年12月7日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二、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状况尴尬、孕育着劳资风险
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发布,至今已经8个年头,带薪年休假实施的情况如何呢?人社部调查显示,目前我国带薪年休假的落实率平均约为50%。而为数众多的中小型企业,特别是民营中小型企业执行情况普遍不理想。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为什么实施起来就这么困难呢?通过调查我们发现了一些奇怪现象,如:上级不休、下级不好意思修,领导不休、员工不好意思休。有些企业领导认为休带薪年休假会影响效益,不主动安排职工带薪休假,有些员工担心休了年休假会影响到领导对自己的看法、影响发展前途,有心休,但不太敢休。为数不少的企业领导认为:企业员工“一个萝卜一个坑”,休假了工作就受到影响,少数人休会影响大多数员工积极性,大家都休会降低劳动生产效率……不安排休带薪年休假,反倒觉得“更经济、更实惠”。从现实来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得不到有效落实,职工自然会有想法,轻者影响员工工作积极性,波及员工的工作情绪和员工队伍的稳定性,重者会酿成劳资纠纷,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
三、全面实施职工带薪年休假是大势所趋
从2008年实施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2014年8月21日,国务院公布《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应将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各地政府议事日程,列入劳动监察和职工权益保障的重要内容,推动加快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鼓励职工结合个人需要和工作实际分段灵活安排带薪年休假。显然,我国职工带薪休假从大纲到细则的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政府有要求,职工有需求,实施职工带薪年休假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对待职工带薪年休假,已经不是要不要去落实,而是如何去落实的问题了。
四、如何实施职工带薪年休假,学问多多
企业为了营造和谐稳定的生产经营环境,既体现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又不降低劳动生产率,有计划、有秩序的去主动引导,合理安排职工休带薪年休假,是明智之举。
笔者以XX公司为例做了个统计分析,该公司2013年初在岗职工人数为228人,按相关规定测算年应休年休假1908天,人均8.37天(具体见附表)。
从附表的统计可以看出,如果在维持原有生产效率情况下,实施职工带薪年休假,需要增加3.35%的人力资源或增加约6.7%左右的工资总额支出(选择计发加班工资兑现职工年休假,未休假时间按200%增发加班工资)。粗略看,实施年休假后劳动生产率是下降了,但这只是现实中非常少见的一种特例。因为在今天的市场经济时代,绝大多数企业在一年的时间里都会有淡季、旺季之分,都有生产任务不饱和、开机率低、人力资源相对富余的时段,这就为我们合理安排年休假、提高劳动生产率带来了可操作的时空。
经过仔细分析、研究,企业管理层统一了认识:实施职工带薪年休假可以化解用工风险、和谐劳资关系,同时有助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劳动生产率。企业确定了实施年休假的原则:1.统筹规划、合理安排;2.组织安排为主、员工个人申请为辅;3.兼顾员工需求。并制订了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统筹规划、合理安排。企业结合自身的特点:每年的春节前后、盛夏季节,都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相对淡季,企业的公用工程(水、电、汽)的年度停机维护保养也多安排于7、8月份。公司在安排职工年休假时,充分考虑这两个时间段,企业甚至将春节小长假作适当延长,集中安排统一休假,既方便员工节日安排,又节省了企业部分运行费用,这样就主动消化了40%左右的年休假时间。剩余年休假时间,鼓励员工在生产淡季,以不影响生产经营为目标,轮流安排。7、8月份,适逢学生暑假,适合有孩子的家庭安排出行旅游,大部分职工年休假落实在此时间段。这样的安排受到了多数员工的支持和欢迎。
所谓兼顾员工需求,是考虑到每年会有个别员工有特殊的时间需要,有如:家里老人去世、子女婚嫁、亲属住院……等等特殊情况,规定的假期不能满足员工需求,可以按请假程序,由个人申请,企业做出合理的安排,视情况,甚至可以做出一些调整、照顾。比如,公司X员工小孩在校上体育课时,晕倒、昏迷不醒多日,在急救中心抢救,企业在组织捐助的同时,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公司批准,将该员工当年的年休假和次年的年休假合并,一起给假,解决了该员工的燃眉之急。
五、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需要克服2种倾向
既然是带薪年休假(支付工资的假期),企业必须要统筹规划、合理安排,严格审批,这既是企业的义务,也是企业的权力。在实际操作中我们要防止两种倾向,一是滥用权力,对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置之不理、不作安排;二是对职工带薪年休假不作统筹规划、放松管理,任由员工自行决定休假时间,领导审批形同虚设。这两种倾向最终都会伤害到企业的切身利益。
六、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安排,在实践中完善
几年的实践表明,实施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不但劳动生产率不会下降,员工的出勤率上升了,员工满意度提高了,企业的劳资关系更趋和谐。
各企业的具体情况不尽相同,同一企业的经营形势也会发展变化,只要我们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在实践中不断的去改善方法、去完善制度,实施职工带薪年休假,一定可以形成劳资双赢的局面。
关键词:职工带薪年休假;统筹兼顾;双赢
中图分类号:D922.5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20-0000-02
一、职工带薪年休假的由来
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于2007年12月7日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二、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状况尴尬、孕育着劳资风险
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发布,至今已经8个年头,带薪年休假实施的情况如何呢?人社部调查显示,目前我国带薪年休假的落实率平均约为50%。而为数众多的中小型企业,特别是民营中小型企业执行情况普遍不理想。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为什么实施起来就这么困难呢?通过调查我们发现了一些奇怪现象,如:上级不休、下级不好意思修,领导不休、员工不好意思休。有些企业领导认为休带薪年休假会影响效益,不主动安排职工带薪休假,有些员工担心休了年休假会影响到领导对自己的看法、影响发展前途,有心休,但不太敢休。为数不少的企业领导认为:企业员工“一个萝卜一个坑”,休假了工作就受到影响,少数人休会影响大多数员工积极性,大家都休会降低劳动生产效率……不安排休带薪年休假,反倒觉得“更经济、更实惠”。从现实来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得不到有效落实,职工自然会有想法,轻者影响员工工作积极性,波及员工的工作情绪和员工队伍的稳定性,重者会酿成劳资纠纷,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
三、全面实施职工带薪年休假是大势所趋
从2008年实施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2014年8月21日,国务院公布《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应将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各地政府议事日程,列入劳动监察和职工权益保障的重要内容,推动加快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鼓励职工结合个人需要和工作实际分段灵活安排带薪年休假。显然,我国职工带薪休假从大纲到细则的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政府有要求,职工有需求,实施职工带薪年休假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对待职工带薪年休假,已经不是要不要去落实,而是如何去落实的问题了。
四、如何实施职工带薪年休假,学问多多
企业为了营造和谐稳定的生产经营环境,既体现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又不降低劳动生产率,有计划、有秩序的去主动引导,合理安排职工休带薪年休假,是明智之举。
笔者以XX公司为例做了个统计分析,该公司2013年初在岗职工人数为228人,按相关规定测算年应休年休假1908天,人均8.37天(具体见附表)。
从附表的统计可以看出,如果在维持原有生产效率情况下,实施职工带薪年休假,需要增加3.35%的人力资源或增加约6.7%左右的工资总额支出(选择计发加班工资兑现职工年休假,未休假时间按200%增发加班工资)。粗略看,实施年休假后劳动生产率是下降了,但这只是现实中非常少见的一种特例。因为在今天的市场经济时代,绝大多数企业在一年的时间里都会有淡季、旺季之分,都有生产任务不饱和、开机率低、人力资源相对富余的时段,这就为我们合理安排年休假、提高劳动生产率带来了可操作的时空。
经过仔细分析、研究,企业管理层统一了认识:实施职工带薪年休假可以化解用工风险、和谐劳资关系,同时有助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劳动生产率。企业确定了实施年休假的原则:1.统筹规划、合理安排;2.组织安排为主、员工个人申请为辅;3.兼顾员工需求。并制订了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统筹规划、合理安排。企业结合自身的特点:每年的春节前后、盛夏季节,都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相对淡季,企业的公用工程(水、电、汽)的年度停机维护保养也多安排于7、8月份。公司在安排职工年休假时,充分考虑这两个时间段,企业甚至将春节小长假作适当延长,集中安排统一休假,既方便员工节日安排,又节省了企业部分运行费用,这样就主动消化了40%左右的年休假时间。剩余年休假时间,鼓励员工在生产淡季,以不影响生产经营为目标,轮流安排。7、8月份,适逢学生暑假,适合有孩子的家庭安排出行旅游,大部分职工年休假落实在此时间段。这样的安排受到了多数员工的支持和欢迎。
所谓兼顾员工需求,是考虑到每年会有个别员工有特殊的时间需要,有如:家里老人去世、子女婚嫁、亲属住院……等等特殊情况,规定的假期不能满足员工需求,可以按请假程序,由个人申请,企业做出合理的安排,视情况,甚至可以做出一些调整、照顾。比如,公司X员工小孩在校上体育课时,晕倒、昏迷不醒多日,在急救中心抢救,企业在组织捐助的同时,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公司批准,将该员工当年的年休假和次年的年休假合并,一起给假,解决了该员工的燃眉之急。
五、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需要克服2种倾向
既然是带薪年休假(支付工资的假期),企业必须要统筹规划、合理安排,严格审批,这既是企业的义务,也是企业的权力。在实际操作中我们要防止两种倾向,一是滥用权力,对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置之不理、不作安排;二是对职工带薪年休假不作统筹规划、放松管理,任由员工自行决定休假时间,领导审批形同虚设。这两种倾向最终都会伤害到企业的切身利益。
六、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安排,在实践中完善
几年的实践表明,实施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不但劳动生产率不会下降,员工的出勤率上升了,员工满意度提高了,企业的劳资关系更趋和谐。
各企业的具体情况不尽相同,同一企业的经营形势也会发展变化,只要我们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在实践中不断的去改善方法、去完善制度,实施职工带薪年休假,一定可以形成劳资双赢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