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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企业集团来说,无论是集团总部本身还是处于不同层次的成员公司,它们都有着共同的理财目标,即股东财富的最大化。因为公司是出资人的公司,公司的目标就是出资人的利益目标即股东财富最大化。尽管集团总部复杂的组织结构中有复杂多样的利益主体,且不同的利益主体有不同的利益目标,但无论各利益主体之间发生什么样的利益冲突,其他利益主体(包括经营者、债权人、劳动者等)的利益最终都要服从于出资人的利益。因此,满足出资人需要,服从出资人利益,实现出资人财富(股东财富)最大化,就成为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出发点和归宿点。为了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