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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制"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城市社会普遍实行的一种组织制度和管理制度.在完全的单位体制下,城市社会成员的收入差距受到了国家的严格控制,整体呈现出一种平均主义的特征.随着改革的深入,一方面,单位组织在分配国家资源方面仍然处于主导地位;另一方面,单位组织的利益型特征逐渐突出.单位组织自身的状况(内生性因素)以及其与社会的联系(外生性因素)成为影响城市社会成员贫富分化的重要因素.在单位制变革的过程中应当控制过高的贫富差距,体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