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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组织的问题并不在于能不能商业运作,而是如何商业运作,以及商业运作的目的是什么?
9月份公益界的新闻,就和南方的天气一样炙热——这边“卢美美事件”还在继续发酵,那边河南宋基会事件几成惊天大案,郭美美重出江湖即遭当头一棒之际,流产的“徐方会”又把9年前希望工程遗案拉回公众的视野,以致媒体人魏英杰在《上海商报》将2011年命名为“慈善问责年”。
这一切都是源自公益遭遇商业。公益组织能否从事商业运作?在公众的想象中,公益组织是专门从事社会公益活动的机构,不应该和商业活动挂钩,更不应该从事投资活动。有媒体报道说天津的白芳礼老人,靠骑三轮车挣的钱资助穷孩子读大学,20年间他前后捐了35万元,资助了300多个孩子;还有媒体报道山东烟台89岁贫穷老人刘盛兰,17年几乎未尝肉味,没添过一件新衣,却慷慨地将所有钱财捐给全国各地的贫困学子,最多时同时捐助50个学生。这些伟大的善举让人感动不已,符合公众对于公益慈善的完美想象,但真正对于受助者来说,不过杯水车薪,而且也让更多的人对于这种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慈善望而却步——偌大的中国,13亿人口,也就区区几个白芳礼刘盛兰,而美国3亿人口,在各种公益组织从事服务工作的人数高达3000万。再看一直受到违规投资质疑的希望工程,累计捐助失学儿童已达300万人,相当于1万个白芳礼。
实际上,公益基金会涉足资本市场早已是国际惯例。从世界公益基金会的发展潮流来看,一个伟大的基金会必须具有强大的筹款和资产升值能力。逻辑非常简单,更多的钱才能够做更多的事。以久负盛名的福特基金会为例,1936年其刚刚成立时发起金额只有25万美元,但是到2000年时基金会的资产已经达到了140亿美元。资深媒体人郭宇宽在一篇谈到民国时代的慈善伟人武训时提到这样一个细节,人们只记得一个乞讨办义学的武训,却不知道武训之所以是武训,而不是白芳礼刘盛兰,恰恰是因为他是一个成功的投资家。武训虽然是靠乞讨起家,但在1888年武训决定兴办义学时,他已置良田230亩,积资3800余吊,这才能花钱4000余吊,建成他的第一所义学“崇贤义塾”。据郭宇宽考证,从1868年到1886年这18年间,武训的资产大约增值了20多倍,完全是靠他自己的经营和投资。
显然,公益组织的问题并不在于能不能商业运作,而是如何商业运作,以及商业运作的目的是什么?我曾就此问题求教于国内某知名公益基金会的负责人,他告诉我,区别在于两点:一是公益组织的信息要公开,因为公益组织要么是资金来自于公众募集,要么是在税收上享受减免,因此有义务向公众公开信息;二是投资收益要用于公益,不能用于个人分红,公益组织与企业的根本区别并不是能不能盈利,而是在于公益组织的盈利只能用于公益。公众及媒体对于公益组织的监督,重点应该放在有没有内部人士从这些投资行为中存在非法的利益交换。而中国基金会之所以饱受公众诟病,主要原因就在于信息披露的缺乏。与其花大精力批评公益机构从事投资行为,毋宁要求其加强信息披露,切断内部人士的利益输送机会。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对中国的公益机构而言也是如此。
九年如一日问责徐永光的《南方周末》前记者方进玉当年那篇报道的标题《有公益的地方就要有阳光》已成为流行语,而九年后《南方周末》针对河南宋基会违规放贷的调查报道,大量数据即来源于徐永光发起的一个公益基金会信息披露公共平台中国基金会中心网,覆盖了全国2400多家基金会。
“要么上天堂,要么下地狱。”这是徐永光在最近接受南方周末记者谈及当年希望工程那段遗案时的感慨。希望这种感慨不再是中国公益人的宿命。
9月份公益界的新闻,就和南方的天气一样炙热——这边“卢美美事件”还在继续发酵,那边河南宋基会事件几成惊天大案,郭美美重出江湖即遭当头一棒之际,流产的“徐方会”又把9年前希望工程遗案拉回公众的视野,以致媒体人魏英杰在《上海商报》将2011年命名为“慈善问责年”。
这一切都是源自公益遭遇商业。公益组织能否从事商业运作?在公众的想象中,公益组织是专门从事社会公益活动的机构,不应该和商业活动挂钩,更不应该从事投资活动。有媒体报道说天津的白芳礼老人,靠骑三轮车挣的钱资助穷孩子读大学,20年间他前后捐了35万元,资助了300多个孩子;还有媒体报道山东烟台89岁贫穷老人刘盛兰,17年几乎未尝肉味,没添过一件新衣,却慷慨地将所有钱财捐给全国各地的贫困学子,最多时同时捐助50个学生。这些伟大的善举让人感动不已,符合公众对于公益慈善的完美想象,但真正对于受助者来说,不过杯水车薪,而且也让更多的人对于这种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慈善望而却步——偌大的中国,13亿人口,也就区区几个白芳礼刘盛兰,而美国3亿人口,在各种公益组织从事服务工作的人数高达3000万。再看一直受到违规投资质疑的希望工程,累计捐助失学儿童已达300万人,相当于1万个白芳礼。
实际上,公益基金会涉足资本市场早已是国际惯例。从世界公益基金会的发展潮流来看,一个伟大的基金会必须具有强大的筹款和资产升值能力。逻辑非常简单,更多的钱才能够做更多的事。以久负盛名的福特基金会为例,1936年其刚刚成立时发起金额只有25万美元,但是到2000年时基金会的资产已经达到了140亿美元。资深媒体人郭宇宽在一篇谈到民国时代的慈善伟人武训时提到这样一个细节,人们只记得一个乞讨办义学的武训,却不知道武训之所以是武训,而不是白芳礼刘盛兰,恰恰是因为他是一个成功的投资家。武训虽然是靠乞讨起家,但在1888年武训决定兴办义学时,他已置良田230亩,积资3800余吊,这才能花钱4000余吊,建成他的第一所义学“崇贤义塾”。据郭宇宽考证,从1868年到1886年这18年间,武训的资产大约增值了20多倍,完全是靠他自己的经营和投资。
显然,公益组织的问题并不在于能不能商业运作,而是如何商业运作,以及商业运作的目的是什么?我曾就此问题求教于国内某知名公益基金会的负责人,他告诉我,区别在于两点:一是公益组织的信息要公开,因为公益组织要么是资金来自于公众募集,要么是在税收上享受减免,因此有义务向公众公开信息;二是投资收益要用于公益,不能用于个人分红,公益组织与企业的根本区别并不是能不能盈利,而是在于公益组织的盈利只能用于公益。公众及媒体对于公益组织的监督,重点应该放在有没有内部人士从这些投资行为中存在非法的利益交换。而中国基金会之所以饱受公众诟病,主要原因就在于信息披露的缺乏。与其花大精力批评公益机构从事投资行为,毋宁要求其加强信息披露,切断内部人士的利益输送机会。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对中国的公益机构而言也是如此。
九年如一日问责徐永光的《南方周末》前记者方进玉当年那篇报道的标题《有公益的地方就要有阳光》已成为流行语,而九年后《南方周末》针对河南宋基会违规放贷的调查报道,大量数据即来源于徐永光发起的一个公益基金会信息披露公共平台中国基金会中心网,覆盖了全国2400多家基金会。
“要么上天堂,要么下地狱。”这是徐永光在最近接受南方周末记者谈及当年希望工程那段遗案时的感慨。希望这种感慨不再是中国公益人的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