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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国家经贸委下发了<关于做好我国企业总法律顾问试点工作的通知>,并在全国经贸法制工作会议上重点布署,计划通过二至三年的试点,逐步建立起我国的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6月16日首届中国企业法律顾问论坛在人民大会堂召开,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家经贸委、司法部、国务院法制办的领导出席,分别发表讲话肯定企业总法律顾问进入企业决策层是我国企业应对加入世贸挑战、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的一项重要措施,是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新的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