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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试图从临床心理咨询的视角对青少年厌学问题进行了较为系统的分析和总结,借助于 “压力系统模型”,提出青少年厌学问题的一诊治分级——“厌学综合症”的2层次4等级分级。
关键词:心理咨询 厌学综合症 压力系统模型
“厌学”,是在青少年心理咨询工作中所遇到的一种富有挑战性的“常见病”、“多發病”。“厌学”不仅严重地威胁着学龄青少年在德育和智育方面的健康成长,而且具有一定的“传染性”,其恶劣影响能够像“瘟疫”一样在短期内遍及一个相当大的社交圈,危害性是非常显著的,是值得每一位从事青少年心理咨询工作者重视的。要有效地处理好“厌学”问题,不宜采取“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或“锯箭”式的诊疗思路,而应把对“厌学”问题的处理纳入到临床心理咨询范畴中,从心理学和教育学的基本原则出发,动用临床心理咨询中一切有用且有效的理论及技术,全面、深入地解决“厌学”及与“厌学”密切相关的一切问题个人成长问题及家庭问题。
一、心理咨询视角下的“厌学”问题
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学习压力”对于大多数学龄青少年来说都是一个长期存在的“应激源”(stressor)—当然对那些以学习为乐的少数人除外。特别是对于那些在学习方面和个人成长方面遇到种种困难的学龄青少年来说,“学习压力”这个“应激源”会成为一个明显的、难以趋避的“不良应激源”。正因为如此, “厌学”的学龄青少年在心理方面往往会表现出明显的、由对“应激”适应不良所导致的健康心理学意义下的“临床相”,而且很多都伴随着明显的与“一般适应综合症”相关的躯体症状。这就意味着:要真正解决学龄青少年与“厌学”相关的问题,靠“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或“锯箭”式的处理方式是不够的,无论如何都是不够的。必须将“厌学”问题的解决整个纳入到临床心理学的框架之中,应用临床心理学的所有相关知识对其进行准确、全面的分析和诊断,并应用心理咨询学的所有真正有用的知识对这些问题进行“由表及里”的、全面的、“标本兼治”的处理。从某种角度上来说,学龄青少年的“厌学”实际上是一个必须由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和家长、教师(也许还应包括医学工作者)通过深刻的沟通、交流及合作的方式来共同解决的问题系列,在临床中遇到的大多数问题都必须借助于“家庭治疗”的方式来解决。在解决这类问题的过程中,作为科学的矫治方案的制定者和指导者的心理咨询师所起的作用是无可替代的。
按照姜乾金的“压力系统模型”(或“应激系统模型”),与“厌学综合症”相关的因素被归结到下面六个方面:
1.生活事件(life events):学习任务,以及“厌学”者所遭遇的其他生活事件。
2.认知评价(cognition or evaluation or appraisal):与“厌学”行为的形成相关的诸“认知图式”(schema),尤其应当注意与“厌学”者的人生观、价值观、生活理念等与“超我”(super-ego)相关的诸“认知图式”(schema)。
3.应对方式(coping):与“厌学综合症”的“临床相”的形成或矫治相关的诸应对方式,与“认知图式”和“自动性思维”相关。
4.社会支持(social support):“厌学”的学龄青少年的所处的家庭环境、教育环境及其他相关的社会支持。
5.个性因素/人格(personality):“厌学”学龄青少年的“超我”及“自我”(ego)的发展成熟程度。
6.压力反应/应激反应(stress response or stress reaction):“厌学”的学龄青少年面对压力/应激时的诸心理和生理反应,可能达到在心理学或医学意义下的“临床相”的程度。
通过这六个方面的分析,能够帮助在复杂而多反复的临床咨询中理清思路,从而能够更加有效地解决“现在在哪些方面获得了哪些进展?”、“下一步的努力方向是什么?该如何去努力?”等在长程临床咨询工作中时时会遇到的、具有导向性的“战略”意义的问题,避免让临床咨询工作陷入“盲人骑瞎马”的不良状态之中。借助于姜乾金的“压力系统模型”,可以明确地看出:“厌学综合症”并非像许多人想象的那样仅仅是“厌学”这个局部的问题,而是一个具有典型的心理问题的特征,涉及面甚广的问题系列。一般都必须通过科学、全面的心理治疗—在相当多的情况下都必须借助于“家庭治疗”才能得到比较有效的解决的。
二、“厌学”问题的诊断及处理思路
在临床实践中,导致“厌学”的因素主要有:现有的学习内容不能很好掌握;缺乏有效的学习方法;学习态度——社会认知方面的问题;家庭成长环境、社会学习方面的问题等4个因素。这些因素可以单独出现,也可以同时出现,互相之间是独立和不能替代的。一般说来,这4个因素所导致的问题有明显的“由浅入深”的特点,其危害性逐渐增加,在矫治方面的困难程度也是由易到难递增的。
依据上述4个因素,可将“厌学综合症”分成2个层次和4个等级。
层次1:教育学层面的问题。对应于第1、第2两个等级。
层次2:心理学层面的问题。对应于第3、第4两个等级。
1.等级1。其主要原因为“现有的学习内容不能掌握”。具体表现有:学习内容不能很好掌握(时间:30-60日之内;所涉及的课程:相关课程),并因此而导致焦虑及轻度厌学;缺乏解决问题的具体思路,所学内容“内化”程度较差,有“读书死、死读书、读死书”的倾向;学习态度、学习方法未见明显偏差;家庭文化氛围及“个性因素/人格”未见明显偏差。
“压力系统模型/应激系统模型”因素分析。
1.1生活事件:学习任务为主。“厌学”者所遭遇的其他生活事件相对较少。
1.2认知评价:在“发展心理学”的意义下未见明显偏差。
1.3应对方式:在“发展心理学”的意义下未见明显偏差。 1.4社会支持:未见明显偏差。
1.5个性因素/人格:在“发展心理学”的意义下未见明显偏差。
1.6压力反应/应激反应:身心反应不严重。心理问题处于“心理不健康”的范畴之中;没有明显的与心理状态相关联的躯体症状。
解决方法:帮助其通过自己的努力赶上进度或短期补课。
2.等级2。缺乏有效的学习方法。具体表现:学习内容不能很好掌握(时间:60日之上;所涉及的课程:较多),并因此而导致焦虑及厌学;学习效率较低,“无助感”。对所学内容(以过去所学内容为主)较广泛地缺乏解决问题的具体思路。所学内容“内化”程度普遍较差,有“读书死、死读书、读死书”的倾向;学习态度未见明显偏差;家庭文化氛围及个性因素/人格未见明显偏差。
“压力系统模型/应激系统模型”因素分析
2.1生活事件:学习任务为主。“厌学”者所遭遇的其他生活事件相对较少。
2.2认知评价:在“发展心理学”的意义下未见明显偏差。
2.3应对方式:在“发展心理学”的意义下未见明显偏差。
2.4社会支持:未见明显偏差。
2.5个性因素/人格:在“发展心理学”的意义下未见明显偏差。
2.6压力反应/应激反应:身心反应不严重。心理问题处于“心理不健康”的范畴之中;没有明显的与心理状态相关联的躯体症状。
解决方法:培养正确的学习方法。辅助以心理疏导。
3.等级3。学习态度--社会认知方面的问题。具体表现:学习内容不能很好掌握(时间:60日之上;所涉及的课程:较多),并因此而导致焦虑及厌学。且有明显的逃避学习的现象--如沉湎于网络、游戏、手机或种种幼稚无益的娱乐及社交活动。正当的娱乐活动少;学习效率低,对学习不热心,有“无所谓感”。对所学内容(以过去所学内容为主)较广泛地缺乏解决问题的具体思路。所学内容“内化”程度普遍差。怕动脑筋,怕面对困难,“同一性”、“勤奋感”均较差。或呈现出某些与“投射”相关的情感迁移;家庭文化氛围出现明显偏差。娇生惯养;“快乐教育”;家长社会认知及社会行为有明显偏差—享乐主义倾向;言传与身教不统一;教育“懒政”,忽略孩子的真实感受,放养式教育;家长教育理念有一定偏差,对教育学、心理学等基本科学知识不够了解。
“压力系统模型/应激系统模型”因素分析。
3.1生活事件:学习任务、及“厌学”者所遭遇的其他生活事件。其中“学习任务”之外的生活事件——特别是主观性的生活事件——较多。
3.2认知评价:出现损害。
3.3应对方式:存在一些不良的应对方式。
3.4社会支持:家庭成员教育理念出现偏差。亲子互动出现一定的问题。
3.5个性因素/人格:存在一定程度的“发展心理学”意义下的偏差。
3.6压力反应/应激反应:存在一定程度的身心反应。心理问题可处于“心理不正常”的范畴之中(“神经症”级别);可能存在一定的与心理状态相关联的躯体症状。
解决方法:心理咨询,以家庭治疗为主。主要工作对象为家长。目的:为孩子创造一个有利于其成长的良好家庭环境,并在此基础之上逐步矫正孩子与厌学相关的种种问题。
4.等级4。家庭成长环境、社会学习方面的问题。具体表现:存在前3个等级上的绝大多数临床表现,特别是等级3,且程度上比较严重。家庭成员之间互动方式明显不良,特别是孩子与担负教育职责的家长之间;家庭长期不和谐,或有不可轻视的暴力倾向(身体侵害,语言暴力,冷暴力,仇恨,相互敌视等);家庭成员之间的矛盾较深、较广、较长期、较顽固。
“压力系统模型/应激系统模型”因素分析。
4.1生活事件:学习任务、及“厌学”者所遭遇的其他生活事件。其中“学习任务”之外的生活事件——特别是主观性的生活事件——甚多。
4.2认知评价:出现明显的损害。
4.3应对方式:存在许多不良的应对方式。
4.4社会支持:家庭成员教育理念存在明显的偏差。亲子互动长期不良。家庭合作状态长期不良。
4.5个性因素/人格:存在明显的“发展心理学”意义下的偏差。
4.6压力反应/应激反应:存在明显的身心反应。心理问题处于“心理不正常”的范畴之中(“神经症”级别及以上);可能存在明显的与心理状态相关联的躯体癥状。
解决方法:全面、深入的家庭治疗。主要工作对象为家长。
参考文献:
[1]姜乾金《医学心理学—理论、方法与临床》,人民卫生出版社,2012年6月第一版.
[2]姜乾金《解读婚姻—压力(应激系统模型》,浙江大学出版社,2011年5月第一版.
[3]姜乾金、张宁《临床心理问题指南》,人民卫生出版社,2011年8月第一版.
关键词:心理咨询 厌学综合症 压力系统模型
“厌学”,是在青少年心理咨询工作中所遇到的一种富有挑战性的“常见病”、“多發病”。“厌学”不仅严重地威胁着学龄青少年在德育和智育方面的健康成长,而且具有一定的“传染性”,其恶劣影响能够像“瘟疫”一样在短期内遍及一个相当大的社交圈,危害性是非常显著的,是值得每一位从事青少年心理咨询工作者重视的。要有效地处理好“厌学”问题,不宜采取“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或“锯箭”式的诊疗思路,而应把对“厌学”问题的处理纳入到临床心理咨询范畴中,从心理学和教育学的基本原则出发,动用临床心理咨询中一切有用且有效的理论及技术,全面、深入地解决“厌学”及与“厌学”密切相关的一切问题个人成长问题及家庭问题。
一、心理咨询视角下的“厌学”问题
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学习压力”对于大多数学龄青少年来说都是一个长期存在的“应激源”(stressor)—当然对那些以学习为乐的少数人除外。特别是对于那些在学习方面和个人成长方面遇到种种困难的学龄青少年来说,“学习压力”这个“应激源”会成为一个明显的、难以趋避的“不良应激源”。正因为如此, “厌学”的学龄青少年在心理方面往往会表现出明显的、由对“应激”适应不良所导致的健康心理学意义下的“临床相”,而且很多都伴随着明显的与“一般适应综合症”相关的躯体症状。这就意味着:要真正解决学龄青少年与“厌学”相关的问题,靠“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或“锯箭”式的处理方式是不够的,无论如何都是不够的。必须将“厌学”问题的解决整个纳入到临床心理学的框架之中,应用临床心理学的所有相关知识对其进行准确、全面的分析和诊断,并应用心理咨询学的所有真正有用的知识对这些问题进行“由表及里”的、全面的、“标本兼治”的处理。从某种角度上来说,学龄青少年的“厌学”实际上是一个必须由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和家长、教师(也许还应包括医学工作者)通过深刻的沟通、交流及合作的方式来共同解决的问题系列,在临床中遇到的大多数问题都必须借助于“家庭治疗”的方式来解决。在解决这类问题的过程中,作为科学的矫治方案的制定者和指导者的心理咨询师所起的作用是无可替代的。
按照姜乾金的“压力系统模型”(或“应激系统模型”),与“厌学综合症”相关的因素被归结到下面六个方面:
1.生活事件(life events):学习任务,以及“厌学”者所遭遇的其他生活事件。
2.认知评价(cognition or evaluation or appraisal):与“厌学”行为的形成相关的诸“认知图式”(schema),尤其应当注意与“厌学”者的人生观、价值观、生活理念等与“超我”(super-ego)相关的诸“认知图式”(schema)。
3.应对方式(coping):与“厌学综合症”的“临床相”的形成或矫治相关的诸应对方式,与“认知图式”和“自动性思维”相关。
4.社会支持(social support):“厌学”的学龄青少年的所处的家庭环境、教育环境及其他相关的社会支持。
5.个性因素/人格(personality):“厌学”学龄青少年的“超我”及“自我”(ego)的发展成熟程度。
6.压力反应/应激反应(stress response or stress reaction):“厌学”的学龄青少年面对压力/应激时的诸心理和生理反应,可能达到在心理学或医学意义下的“临床相”的程度。
通过这六个方面的分析,能够帮助在复杂而多反复的临床咨询中理清思路,从而能够更加有效地解决“现在在哪些方面获得了哪些进展?”、“下一步的努力方向是什么?该如何去努力?”等在长程临床咨询工作中时时会遇到的、具有导向性的“战略”意义的问题,避免让临床咨询工作陷入“盲人骑瞎马”的不良状态之中。借助于姜乾金的“压力系统模型”,可以明确地看出:“厌学综合症”并非像许多人想象的那样仅仅是“厌学”这个局部的问题,而是一个具有典型的心理问题的特征,涉及面甚广的问题系列。一般都必须通过科学、全面的心理治疗—在相当多的情况下都必须借助于“家庭治疗”才能得到比较有效的解决的。
二、“厌学”问题的诊断及处理思路
在临床实践中,导致“厌学”的因素主要有:现有的学习内容不能很好掌握;缺乏有效的学习方法;学习态度——社会认知方面的问题;家庭成长环境、社会学习方面的问题等4个因素。这些因素可以单独出现,也可以同时出现,互相之间是独立和不能替代的。一般说来,这4个因素所导致的问题有明显的“由浅入深”的特点,其危害性逐渐增加,在矫治方面的困难程度也是由易到难递增的。
依据上述4个因素,可将“厌学综合症”分成2个层次和4个等级。
层次1:教育学层面的问题。对应于第1、第2两个等级。
层次2:心理学层面的问题。对应于第3、第4两个等级。
1.等级1。其主要原因为“现有的学习内容不能掌握”。具体表现有:学习内容不能很好掌握(时间:30-60日之内;所涉及的课程:相关课程),并因此而导致焦虑及轻度厌学;缺乏解决问题的具体思路,所学内容“内化”程度较差,有“读书死、死读书、读死书”的倾向;学习态度、学习方法未见明显偏差;家庭文化氛围及“个性因素/人格”未见明显偏差。
“压力系统模型/应激系统模型”因素分析。
1.1生活事件:学习任务为主。“厌学”者所遭遇的其他生活事件相对较少。
1.2认知评价:在“发展心理学”的意义下未见明显偏差。
1.3应对方式:在“发展心理学”的意义下未见明显偏差。 1.4社会支持:未见明显偏差。
1.5个性因素/人格:在“发展心理学”的意义下未见明显偏差。
1.6压力反应/应激反应:身心反应不严重。心理问题处于“心理不健康”的范畴之中;没有明显的与心理状态相关联的躯体症状。
解决方法:帮助其通过自己的努力赶上进度或短期补课。
2.等级2。缺乏有效的学习方法。具体表现:学习内容不能很好掌握(时间:60日之上;所涉及的课程:较多),并因此而导致焦虑及厌学;学习效率较低,“无助感”。对所学内容(以过去所学内容为主)较广泛地缺乏解决问题的具体思路。所学内容“内化”程度普遍较差,有“读书死、死读书、读死书”的倾向;学习态度未见明显偏差;家庭文化氛围及个性因素/人格未见明显偏差。
“压力系统模型/应激系统模型”因素分析
2.1生活事件:学习任务为主。“厌学”者所遭遇的其他生活事件相对较少。
2.2认知评价:在“发展心理学”的意义下未见明显偏差。
2.3应对方式:在“发展心理学”的意义下未见明显偏差。
2.4社会支持:未见明显偏差。
2.5个性因素/人格:在“发展心理学”的意义下未见明显偏差。
2.6压力反应/应激反应:身心反应不严重。心理问题处于“心理不健康”的范畴之中;没有明显的与心理状态相关联的躯体症状。
解决方法:培养正确的学习方法。辅助以心理疏导。
3.等级3。学习态度--社会认知方面的问题。具体表现:学习内容不能很好掌握(时间:60日之上;所涉及的课程:较多),并因此而导致焦虑及厌学。且有明显的逃避学习的现象--如沉湎于网络、游戏、手机或种种幼稚无益的娱乐及社交活动。正当的娱乐活动少;学习效率低,对学习不热心,有“无所谓感”。对所学内容(以过去所学内容为主)较广泛地缺乏解决问题的具体思路。所学内容“内化”程度普遍差。怕动脑筋,怕面对困难,“同一性”、“勤奋感”均较差。或呈现出某些与“投射”相关的情感迁移;家庭文化氛围出现明显偏差。娇生惯养;“快乐教育”;家长社会认知及社会行为有明显偏差—享乐主义倾向;言传与身教不统一;教育“懒政”,忽略孩子的真实感受,放养式教育;家长教育理念有一定偏差,对教育学、心理学等基本科学知识不够了解。
“压力系统模型/应激系统模型”因素分析。
3.1生活事件:学习任务、及“厌学”者所遭遇的其他生活事件。其中“学习任务”之外的生活事件——特别是主观性的生活事件——较多。
3.2认知评价:出现损害。
3.3应对方式:存在一些不良的应对方式。
3.4社会支持:家庭成员教育理念出现偏差。亲子互动出现一定的问题。
3.5个性因素/人格:存在一定程度的“发展心理学”意义下的偏差。
3.6压力反应/应激反应:存在一定程度的身心反应。心理问题可处于“心理不正常”的范畴之中(“神经症”级别);可能存在一定的与心理状态相关联的躯体症状。
解决方法:心理咨询,以家庭治疗为主。主要工作对象为家长。目的:为孩子创造一个有利于其成长的良好家庭环境,并在此基础之上逐步矫正孩子与厌学相关的种种问题。
4.等级4。家庭成长环境、社会学习方面的问题。具体表现:存在前3个等级上的绝大多数临床表现,特别是等级3,且程度上比较严重。家庭成员之间互动方式明显不良,特别是孩子与担负教育职责的家长之间;家庭长期不和谐,或有不可轻视的暴力倾向(身体侵害,语言暴力,冷暴力,仇恨,相互敌视等);家庭成员之间的矛盾较深、较广、较长期、较顽固。
“压力系统模型/应激系统模型”因素分析。
4.1生活事件:学习任务、及“厌学”者所遭遇的其他生活事件。其中“学习任务”之外的生活事件——特别是主观性的生活事件——甚多。
4.2认知评价:出现明显的损害。
4.3应对方式:存在许多不良的应对方式。
4.4社会支持:家庭成员教育理念存在明显的偏差。亲子互动长期不良。家庭合作状态长期不良。
4.5个性因素/人格:存在明显的“发展心理学”意义下的偏差。
4.6压力反应/应激反应:存在明显的身心反应。心理问题处于“心理不正常”的范畴之中(“神经症”级别及以上);可能存在明显的与心理状态相关联的躯体癥状。
解决方法:全面、深入的家庭治疗。主要工作对象为家长。
参考文献:
[1]姜乾金《医学心理学—理论、方法与临床》,人民卫生出版社,2012年6月第一版.
[2]姜乾金《解读婚姻—压力(应激系统模型》,浙江大学出版社,2011年5月第一版.
[3]姜乾金、张宁《临床心理问题指南》,人民卫生出版社,2011年8月第一版.